小弟我家是連棟的40年左右透天厝,整棟都是共同壁~最近有想翻修的意願,因為近年與鄰居共同壁滲水而煩惱,(與鄰居有些許不愉快的經驗)而且鄰居也不會想要修繕自己內牆意願,小弟的問題是{避免未來共同壁的糾紛,我想重新改建,是否可以捨棄共同壁,或是我自家牆壁內縮再建一道牆,還是可以建的時候不要在牆壁連牆壁? 小弟對建築法規不是很了解,希望各位大大們給我建議跟大大們的經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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