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可笑,要抄捷徑也是鄰居自由,關管委會甚麼事,鄰居要抄捷徑你也沒甚麼立場阻止他,只有當他刮到你車你才有資格求償,而且更可笑的是你放那些雜物擋路,不放原本搞不好還沒事,只能說你活該呵呵,自以為自己車是多貴啊。
管委會並沒有影響你的權益,更改位置也是區權會通過的貼公告已經是他的最大權責了刮傷車子是住戶個人行為,請自己裝攝影機舉證拉繩子有可能違反防空避難原則幫你裝攝影機說不定超出它可自行決議的支出,還得經過區權會表決哩
你看回覆就知道了,你無解住集合住宅就是這樣,垃圾人一堆之前還常有隔壁車位開門都直接撞到底的你有看過嗎遇到了,就蒜泥倒楣,就這樣而已每個人對交通工具的認知都不一樣而大部分的人對交通工具的認知就是:一團廢鐵而你(跟我一樣)把愛車當寶貝的人雖然多但跟大部分比起來,我們真的算極少數我連我自己的家人都不把我的車當寶貝了,你說呢『道德』這東西,法律管不到的,或者說,法官也不會判的版主你那麼難過,就買個車罩把車子包起來吧或者,再買一個的更好的車位,或者,買獨立車庫的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