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社區有個住戶在兩個樓層梯間都堆了他們家的東西,雜物多到佔住走道3/4,很多住戶跟他講過但他都不理,有住戶住他家樓上,擔心萬一發生火災會影響逃生,就移動他幾個紙箱把走道空大一點,被他破口大罵,罵完他又把東西移回走道上。
主委有試圖跟那位鄰居講了好幾次但都口頭說會收但其實都沒動,我們主委又是個性比較怕事的人,他就是不敢與市府陳情,就問有沒有住戶可以協助幫忙打1999?我自告奮勇打了電話,市府人員跟我留了資料隔了2天回覆會發正式公文給管委會,由管委會要求那位鄰居改善,2天後我收到陳情案件滿意度意見調查,上網一看竟然已經結案了,但管理室都還沒收到公文,更別說告知那位住戶。
請問現在透過1999陳情,市府那邊是不用看執行結果嗎?都不用確認陳情內容有沒有改善就可以直接結案嗎?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