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1999陳情,問題沒解決卻已經結案

我們社區有個住戶在兩個樓層梯間都堆了他們家的東西,雜物多到佔住走道3/4,很多住戶跟他講過但他都不理,有住戶住他家樓上,擔心萬一發生火災會影響逃生,就移動他幾個紙箱把走道空大一點,被他破口大罵,罵完他又把東西移回走道上。

主委有試圖跟那位鄰居講了好幾次但都口頭說會收但其實都沒動,我們主委又是個性比較怕事的人,他就是不敢與市府陳情,就問有沒有住戶可以協助幫忙打1999?我自告奮勇打了電話,市府人員跟我留了資料隔了2天回覆會發正式公文給管委會,由管委會要求那位鄰居改善,2天後我收到陳情案件滿意度意見調查,上網一看竟然已經結案了,但管理室都還沒收到公文,更別說告知那位住戶。

請問現在透過1999陳情,市府那邊是不用看執行結果嗎?都不用確認陳情內容有沒有改善就可以直接結案嗎?
2022-03-07 11:28 發佈
直接連消防局,請消防局來做消防安檢,開單比較快.提供參考.
看公文上是那一位公務員回覆你的
直接陳情該公務員沒有按SOP作業就把案子結案
吃公家飯的人都很怕這個
1999陳情是有技巧的
結案回報可分為電話/簡訊回報, 或是公文回覆
陳情人可以要求任一種,或是都要

差別在哪?
前一種, 市府1999也是用電話去通知負責單位去處理而已
接案單位去現場看了一下,要回覆"沒看到", "已改善"都很好操作
沒有吃案的問題,承辦人大可主張就是在他去的摩門特什麼都沒發生

後一種相對花時間
市府要正式寫公文過去,承案單位的出勤記錄,處理方式,結果,承辦人...
都要一一寫在公文上回覆再回給你
有做,沒做,什麼時間做,全都躲不掉

另外, 市府人員的回覆也有問題:
市府人員跟我留了資料隔了2天回覆會發正式公文給管委會,由管委會要求那位鄰居改善

管委會不是公權力單位,這件事的公權力是在消防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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