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巷弄狹窄,深夜(清晨12到2點)有人臨停未熄火、一直閒聊(沒有酒醉或大呼小叫聲)及搭配間歇性的開關車門聲,請問這樣是不是就沒有請公權力協助的處理方法?
補充:低頻噪音、怠速是有訂定管制標準的。不過把心事家事分享給大家,就不知道了。
但這是屬於空氣品質保護 不知警方是否可介入
如果停放區域影響巷道阻礙交通 這是可以打電話報警 無庸置疑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O00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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