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五月以來疫情緊蹦,可以理解尊重住戶們擔心外人進出造成防疫漏洞,近期因爲降二級,我們因爲買房資金壓力,開始讓房仲帶有意願看房的買家來看屋況,看屋時量體溫實名制全程戴口罩,但遭到業務保全不客氣責難,指稱我們違反中央防疫規定,要報警處理。我查詢防疫相關規定並沒有針對看房提出禁止法令,想請教大家,管委會是否可以自行決議公告,強制執行禁止屋主親帶及房仲代看房呢?在這邊先感謝大家的解答. 謝謝
Annie2662 wrote:想請問各位:五月以來疫情緊蹦,可以理解尊重住戶們擔心外人進出造成防疫漏洞,近期因爲降二級,我們因爲買房資金壓力,開始讓房仲帶有意願看房的買家來看屋況,看屋時量體溫實名制全程戴口罩,但遭到業務保全不客氣責難,指稱我們違反中央防疫規定,要報警處理。我查詢防疫相關規定並沒有針對看房提出禁止法令,想請教大家,管委會是否可以自行決議公告,強制執行禁止屋主親帶及房仲代看房呢?在這邊先感謝大家的解答. 謝謝 就讓他報警看要用哪一條治你囉
只要不違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委員會是可以這麼做的。要這麼做之前,應該先開社區月例會進行決議,決議後完成公告再執行,避免爭議。按照中央法規基本法第2條規定,條例是屬於「法律」位階,而衛福部的二級防疫警戒是屬於「行政命令」位階,「法律」›「行政命令」若法律與行政命令有衝突時,法理上應以法律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