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
五月以來疫情緊蹦,可以理解尊重住戶們擔心外人進出造成防疫漏洞,近期因爲降二級,我們因爲買房資金壓力,開始讓房仲帶有意願看房的買家來看屋況,看屋時量體溫實名制全程戴口罩,但遭到業務保全不客氣責難,指稱我們違反中央防疫規定,要報警處理。我查詢防疫相關規定並沒有針對看房提出禁止法令,想請教大家,管委會是否可以自行決議公告,強制執行禁止屋主親帶及房仲代看房呢?
在這邊先感謝大家的解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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