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社區招開臨時會 但流會

請問一下各位
我們社區招開臨時會 所以只在3天前公告
但是人數不足流會了
現在想再開一次會議

如果想要降低人數門檻至1/5
就要走一般第二次區權會的方式 10天前通知嗎?
還是第二次也可以用臨時會的方式 3天前通知就好? (這樣人數門檻可以降到1/5?)

我看了法條
沒確切提到臨時會流會後的"第二次"該怎麼處理...
所以來問問大家~
謝謝
2021-07-17 10:11 發佈
要討論什麼?
如果很重要,先在社區群組放話看反應,
有必要才會開臨時會。
不然一般都讓管委會全權處理。
EzraEzra
EzraEzra 樓主

要決定管理費啊~~~~~ 還有公設代驗 (新社區) 現在就是搞不懂多久前公告通知才合法又可以降低出席人數門檻..

2021-07-17 15:30
應該還是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0條: 臨時會,公告不得小於兩天。
保險一點就打電話去問當地區公所。
EzraEzra
EzraEzra 樓主

第二次的區權會,出席門檻可以降至1/5,但是第二次的臨時會可以也降至1/5且只要2天前公告嗎?

2021-07-19 9:34
管委會成立了嗎?
EzraEzra
EzraEzra 樓主

老早成立啦~我是委員之一

2021-07-19 9:34
依照法規出席多少 流會再降低 一般社區真的不管的那種 基本流會2次 第3次都會決定了
既然是「臨時」區權會,就是比照臨時會處理。第二次可以1/5。不放心的話,可以打去各縣市政府工務局公寓大廈管理課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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