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們土地的正確位置應該是在現有使用範圍在往後移大約3公尺左右. 如果往後移動3公尺, 房屋蓋在正確地界上, 就不會侵占到其他人的土地
2. 這個錯誤是建商或是市政府, 在測量核准建造的時候所產生的錯誤. 你從圖上可以看出我們的地界, 實際上是應該比現在使用的土地更往後移, 可是當初政府怎麼會核准建造在錯誤的地界上?當初起造人甚麼會把土地蓋在錯誤的地方? 我們該怎樣自力救濟?
3. 因為這地方是舊社區, 所以在建築方面顯得比較雜亂. 再圖面上看出, 房屋的左上角已佔用這條私有地, 應該1-2坪. 這是已經完成的4樓公寓. 拆屋還地是不太可能. 我想請教各位專業的朋友, 這個錯誤是起造人所造成的? 還是因為市政府沒有確實執行監督所造成的? 請各位大大不吝提供你們寶貴的意見參考.
4. 在我們的實際地界後面與左邊都被其他人占用, 已經蓋成房屋. 這部分就先知會他們, 等後面重建在返還我們就可以.
謝謝
PS:這長條型的畸零地, 大約30坪, 地主30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