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交屋時,有預繳管理費半年(收據名目亦是如此)管委會在6月成立,此時又收到管理費繳費單⋯這樣合理嗎?合約書確實載明預繳管理費,是建商代管期支付相關支出,這我可以接受⋯但是都還沒半年,又要繳管理費⋯有版大可幫忙解惑嗎?謝謝
mia0920 wrote:在3月交屋時,有預繳管理費半年(收據名目亦是如此)管委會在6月成立,此時又收到管理費繳費單⋯這樣合理嗎?合約書確實載明預繳管理費,是建商代管期支付相關支出,這我可以接受⋯但是都還沒半年,又要繳管理費⋯有版大可幫忙解惑嗎?謝謝 每坪費率相同嗎?如果相同,拿繳費證明給管委會不就好了如果不同,補繳不是合理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