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另一個問題 我本身是區分所有權人
前幾天社區貼公告在佈告欄12/1-12/7號登記明年度車位抽籤
抽籤日12/30
然後我8號才看到公告
來不及登記抽籤
到管委會小姐說沒登記就不算
也不給補登記
說登記名單都已經送交主委審核過了
請問我能提告申訴嗎
如果可以依據什麼法律依據
如果不行那我摸摸鼻子再去找車位了
退休老人 wrote:
你找管委會抗議.你沒...(恕刪)
這是抽車位,並不是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只需要公告即可。
如果依照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1條、第32條規定的出席人數,我想這個車位也不用抽了,出席人數達不到法定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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