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覺得疑惑的地方:
1. 為什麼要提早調查住戶是否出席?而且回條截止日離開會還有整整兩週呢!不是發通知書,住戶當天可以出席就出席,人數不到就流會擇日再開而已嗎?
2. 明明台灣疫情就已經趨緩,也取消聚會人數限制,為何還用疫情為由,不做年度報告,不讓住戶現場提意見跟討論及回覆?而是叫我們拿書面回去看,不能提問,有意見自己寫意見書。(他的意思是投票完就離開,不能留下來,避免群聚,開票會全程錄影,你們不用留在這)
住在這個社區一年,非常清楚平常反應什麼,管委會都當作沒看到,就連窩福的報修,用沒兩個月管委會就以住戶隱私為由關閉閱覽權限(本來是可以看到的,別人屋內的報修也提醒自己要檢查自己家有沒有一樣狀況),自己只能看到自己的報修,曾反映過(你只能跟管理室反應,因為他們早在臉書群組嗆不會回應上面反應的任何問題)希望至少能開放公共區域的報修,以免重複或知道哪裡有危險要避開,管理室說會傳達,然後就沒消沒息... 這個物業感覺就是專門服務管委會,不鳥住戶需求,而且物業一個月佔我們三十幾萬的管理費支出)

簡單來說,每個月的收支大概只會剩一萬左右,看了一下收支表,才發現上次的臨時區權會(住戶連署才得以召開的,反應要管委會召開,嗆我們自己去連署),請了一個律師出席,原來是花住戶的錢請律師來對付住戶!
想請教大大們,這樣的方式合理嗎?這樣的收支豈不堪慮?對住戶來說服務完全不到位的物業一個月要花34萬多(我的車位永遠是髒的,工程施工沒有在公告,問管理室事情常常一問三不知)。我知道會有人認為自己選的管委會要自己承擔,但這樣的作法是不是濫權了呢?(是不是想繼續連任?)
也許管委會的打手也會來這邊帶風向,(在臉書群組就像是幾個打手,版主也是其一,其中一個還冒名當管委,開會簽自己哥哥名字,後來被發現才表面退出,這幾個人在上面感覺對人不對事,搞得上去反應事實或提出建議的人像被霸凌),但我相信01的大大們有良好判斷力!
如果您看完這篇也剛好發現我們住同一社區,請您一定要仔細了解一下,好好的投下一屆的管委票!如果您無暇出席,就不用交回條(從來沒遇過要交回條這件事),或委託您絕對信任的熟人,以免有人知道你不出席去跟你要委託書,怕不給又傷情誼,但給了就是社區之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