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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要成,先拆(鄰居)違建

台北市房價高昂
導致了數不清的公寓都有都更價值
落實者卻是少之又少
都更的困境有數不清的因素
但是我們只討論身為住戶能做的

起訴拆除鄰居的違建

便是促進都更最有效的行動

台北市的公寓充滿著違建
主要是一樓防火巷外推
和頂樓加蓋
有經驗的人都知道
違建問題替都更造成無數的障礙
對於違建
都更方案一般都是會依照面積給予一定的補償
這個金額違建戶未必滿意
這個金額也可能激怒其他住戶
不滿意的違建戶因而拒簽抵制都更
不爽違建戶取得額外利益的其他住戶也會拒簽抵制都更
追根究柢就是因為實際利益和法律上權益不符合
沒有違建就沒有問題
可是台北市的違建是歷史共業
而且是歷任市長都避之唯恐不及的馬蜂窩
市政府裝死不願意拆除違建
只能由鄰居打民事訴訟拆除違建
讓法定權益和事實上回歸一致
都更的利益分配才有了公平的起點
2020-01-13 22:07 發佈
很難做到的原因是,自己家也有違建,怕檢舉別人家的之後,自己家的也被檢舉。

總之,當大多數人家中都有違建時,違建是很難拆除的,只能慢慢等現有的房產持有者凋零後,由接手的人來拆,這個過程大概還要花20年吧。
ldw406 wrote:
很難做到的原因是,自己家也有違建,怕檢舉別人家的之後,自己家的也被檢舉。

總之,當大多數人家中都有違建時,違建是很難拆除的,只能慢慢等現有的房產持有者凋零後,由接手的人來拆,這個過程大概還要花20年吧。(恕刪)


這就像前幾天有個正義之士

想檢舉人家水原地的違建

旦又怕自己有麻煩

所以上來問一樣

還期望大家能給他一個不被找麻煩的方法



其實.....

最後怎麼辦

法不責眾

不然以台灣的制度來看

那些人怎麼選舉
不是檢舉
我指的是比檢舉成本高過無數倍的民事訴訟

檢舉只是打電話或是發函給市政府
民事訴訟是具狀送進地方法院

檢舉無用
因為檢舉後由市政府認定
執法與否也是市政府決定
政府選擇不作為
民眾罵到沒力也是白搭

民事訴訟成本雖然高
但是堅持打下去打到底
法官只能依法判決
占用防火巷占用頂樓者必敗無疑
判決後就可以執行拆除

一樓外推和頂樓加蓋占用共有空間是違反法律的
檢舉不成可以訴訟
中間樓層頂多是陽台外推私人空間內的違反規則
頂多是檢舉
而檢舉無用大家都知道的


ldw406 wrote:
很難做到的原因是,自己家也有違建,怕檢舉別人家的之後,自己家的也被檢舉。

總之,當大多數人家中都有違建時,違建是很難拆除的,只能慢慢等現有的房產持有者凋零後,由接手的人來拆,這個過程大概還要花20年吧。
怕麻煩的結果是害了自己

幾十年前嫌麻煩放任鄰居違建
時至今日後患無窮
還有金錢上的損失

檢舉不麻煩
訴訟才麻煩
就是要有夠多不厭其煩的人去法院伸張權利
也許情況才能改變


黑羽斷翼 wrote:
這就像前幾天有個正義之士
想檢舉人家水原地的違建
旦又怕自己有麻煩
所以上來問一樣
還期望大家能給他一個不被找麻煩的方法
我附近這邊的四層樓舊公寓
一樓與頂樓全部都有加蓋違建

怎麼辦?

而且幾乎沒有轉手
所以幾乎都是同意的
或者是以前同意過的
違建者自稱得到鄰居的同意
但是真正有得到同意的極為罕見
鄰居不爽在心裡者居多
不太可能簽同意書給你
以台灣人的自私自我性格
老子要蓋違建誰能阻攔?

當然若認真要提告還是要先調查清楚
拿得出同意書嗎?
有人願意出庭作證同意嗎?
而且是鄰居全體同意

塑膠整理盒 wrote:
我附近這邊的四層樓舊公寓
一樓與頂樓全部都有加蓋違建

怎麼辦?

而且幾乎沒有轉手
所以幾乎都是同意的
或者是以前同意過的
第一首惡是頂樓違建

除了默許下方樓層鄰居的使用權外,最重要是消防法規不符

光這一點就能拆了,動線跟容納逃生路線的頂樓被佔用,甚至上鎖

這一點符合舉報資格了吧?任何疑慮歡迎撥打1999

另外的違建是陽台外推,台北市為例,99%能推的都外推了

因為鄰居也這樣,至少也是你家的窗戶。

但頂樓佔用跟上鎖是絕對沒道理的。

一切都從法源著手,看一下立院席次就知道兩黨有沒有心推這一塊

順便測試一下阻擋這些推案的立委是哪幾位就知道不單純了。

頂加違建訂出落日條款,該拆就拆,不要讓台北看起來像第三世界國家。

違建少了,就不會有住戶獅子大開口連地契沒有的違建也要討糖吃,

這跟佔地的土匪有什麼兩樣?可恥?
huron wrote:
不是檢舉我指的是比檢...(恕刪)

訴訟的話也是同樣的原因而難以推行:怕自己也被告。
通常違建者都是既得利益者
都更中也都是違建者持反對
相對於沒違建的住戶贊成者
是非常不公平
倘若修法
違建者視同都更中不能有意見及反對
這樣都更加速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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