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機械車位修繕問題

大家好

今年很不幸的,我被迫當選社區主委,很多事不懂,也沒有現成的法律顧問可以詢問,現在面臨機械車位設備損壞的問題,想詢問一下是否有人孰悉這一塊。

現在損壞的是控制面板的部分,如圖
管委會機械車位修繕問題

請問像這種機械車位控制系統算是管委會需負責修繕的部分嗎?本社區的規約只有寫明「機械車位含保養,每車位每月貳百元收費」,關於修繕的部分沒有寫得很清楚。

社區的車位屬法定車位,因為我本身沒有車位,所以有再去跟上一屆委員確認,他說車位的產權都是附屬在大樓的管理室,車主沒有獨立產權,所以先前有規定車位若要出租只能租給本大樓的住戶,不能外租或外賣給外來客。想到沒有獨立產權這一點,我想請問若是機械車位的設備損壞,都是要由管委會用公共基金來負責修繕嗎?
2019-11-15 16:33 發佈
我想請問若是機械車位的設備損壞,都是要由管委會用公共基金來負責修繕嗎?
回:
詳細規定制約或範圍.我是不知
回應您是因
我住22年大樓(高雄左營)
機械車位要付$400/月.維修保養費外
設備損壞.是社區公基金出錢修繕

今年很不幸的,我被迫當選社區主委,很多事不懂?
回:
如社區住戶多.管委會委員.主委.非易事
也需要志同道和的委員支持協助
需要果決/魄力
需要多認識社區規範及行使權...
分享是快樂 wrote:
我想請問若是機械車位...(恕刪)


我現在才知道
花比較少錢買機械車位,日後維修可以花管委會的基金, 是由全體住戶繳的
而我花比較多錢買平車,每月付管理費, 其中很多錢被拿去維修機械車位,
我真是傻了一直以為機械車位是自己要負責維修!

另外請問樓主, 主委是由住戶裡選出來的嗎?
是義務職還是有給職?
被迫是什麼意思?別人可以強迫?

我的社區最近有人提案機械車位基金要專款專用,
我真不知那些錢是否從管理費撥去,比重是怎麼訂的,
這樣對平車的住戶是否公平?
當這類控制器開關/無法作動時~
建議 應了解 發生原因為何?

譬如: 車位本身 (各自)也有一連動開關
若被(鎖定),線路被斷開;
任怎按控"開關" 也是無法有效運作喔

*因此 請先以
原住宅公約(或原既往作業方式)為行事準則

*若無明定 可請教並參酌保養公司意見
基本上 若金額不大 問題就很好解決嚕

若金額龐大 或可分派給(使用戶)各自分擔

*重申: 主要 應考慮至您住宅大樓實際(附屬)歸屬責任
再作最後判斷 定奪為之

買屋 若有購買車位使用權益(換言之 也可稱屬為~使用~所有權人)
至於所有權 請查考..建物當時法源根據
.................................................................................................................

依照您述及內容 我初步推估認為:
*此案例之 處理原則~
自我車位設備修繕時
多會傾向..採使用者付費方式

///通常也是自己修理自己車位為多///
但因 上 下車位屬連座式 多會是使用戶平均付費

*而 總控制開關部件 修繕費用若很昂貴
可考慮讓(該區域用戶負擔)

pradacobe worte:
請問若是機械車位的設備損壞,都是要由管委會用公共基金來負責修繕嗎?
pradacobe wrote:
大家好今年很不幸的,...(恕刪)


機械車位 沒委外保養? 委外廠商會處理

委外廠商無法處理,車位所有人(大家) 出錢維修

車位維修保養都與管委會無關,不能用公錢
pradacobe wrote:
大家好今年很不幸的,...(恕刪)


你們前主委的認知應該有點誤解掛在公設上的法定車位意涵...
早期的車位....登記方式...大多以掛在警衛室(管理員室)為主....
所謂的獨立產權...其實應該說....每個買車位的車主...是都有產權的...
只是他登記的主體是掛在警衛室(管理員室)的門牌上...也就是公設的部份.......
但車主還是都會取得車位權狀的....原則上應該土地持分是與房屋土地權狀合併在一起..
建物會單獨有一張門牌地址是警衛室(管理員室)的車位建物權狀.....
但因為後來法令有修改.....車位不能再登記於警衛室(或管理員室)上....
所以目前你如果看新屋....車位都是登記在...房屋權狀下.....大公...小公...還會有一條車位公設..
後面會標記車位號碼.....
起碼我知道的是這樣....
至於....能不能外租...跟產權獨不獨立....其實應該也是認知誤解的問題...
如果今天車位是有獨立權狀(土地.建物皆有獨立一張權狀)的獎勵車位...
且社區有設計獨立出入口供可外賣獎勵車位產權人進出....才能對外銷售(出租)
簡單說....機械車位每月管理費200元真的是看起來嚴重不足...
我目前遇過....對於社區有平面跟機械車位的管理方式...我認為比較優質的管理方法如下:
1.二種車位都要收車位清潔費..
2.機械車位另外每月要繳納一筆機械車位保養費-->此款項專戶專用...
專門用來針對機械車位需維修時修繕用...
因為住戶繳管理費....應當是針對社區公共事務.....機械車位產權屬住戶私人..
不應用管理費來維修機械車位才對.....委員會的功能應該是..服務住戶幫忙請廠商維修..
但費用仍是由每月繳的機械車位保養費去支出才對.....
這樣比較不會有爭議....畢竟....車格內產權屬住戶私人專有....車格外才是公設持分..

舉個簡單例子...
如果今天你家室內設備壞了...你可以請委員壞幫忙找廠商報價維修..
但錢仍然是你自己要出...總不可能叫委員會拿管理基金來幫你修吧..
管理基金能幫你修的只有....例如...你住頂樓....屋頂防水老化漏水到你家..
那委員會找廠商用管理基金幫你修就沒有問題...因為...屋頂是所有住戶大家的...
實際我所知(此端看社區型態與大小 或不一定相同)

假設概況若如下:
ex.月管理費內含細項:車位用戶得額外月繳200元
若足以因應負擔 車位整體之月保養費 是OK可行的
因此全體車位月保養費
(就很可能被統籌從這~住宅管理費用~支付)
(此例是 所有費用均統籌集中收存於住宅管理費用之內)
當然 若要另外分細項為車位管理基金 也是可被考慮方式
註: 這得看主事者(管委會)管理上是否方便作業
*基於管理者立場 多傾向於:足以管理 方便管理 且不失公平為大原則~
*經常是依循既往方式辦理即可

需修繕時 多會是額外(由使用人)付費喔!

///此支付方式 當然早也有被考量顧及
~是否有足夠金額款項可供支付整體車位保養費用~
當收入費用,大於,支出保養費;
有餘款,可被併入總住宅管理經費內OK,
即是可行方式一 ///

fjluppt worte:
機械車位 沒委外保養? 委外廠商會處理

所以 基本 大多看見是
保養廠商 先開立(分派好)維修單~ 讓當事者簽名後維修

以上意見 僅供參考
物業保全公司會有主任專門處理社區大小問題,沒得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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