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管委會 未依法規 增設機車位收費

社區管委會在未依正常法規程序完成前 即由總幹事私自劃設機車格於住戶原汽車位後方空地, 影響原先購買汽車位時原貌(影響汽車位原先整體價值),針對這方面問題 管委會,主委,總幹事有無相關罰則,可針對其採取何種法律行動,(已向相關單位提出質疑,取得應該有程序並已提供給管委會,總幹事及相關人員,不過仍繼續租收增設機車格費用) 總幹事跟管委會也坦承依法規程序未完成 ,另主管機關回函增設機車格需經社區所有權人三分之二出席4分之三通過,社區管委會當初只由出席人次一辦理由即認為通過,目前有管委會有委託設計師送變更使用執照,此舉有無可能誤導行政機關做出錯誤決策的刑責
以上 如我要提告 我行動流程是如何 可直接到派出所報案做筆錄就可以嗎
2019-10-28 20:19 發佈
直接去法院問問

會有人幫你

chi0526 wrote:
社區管委會在未依正常...(恕刪)
原有汽車位因周邊外觀改變影響其財產價值,經數次提醒不理,並提供諮詢相關單位回函內容,可以告執行者總幹事,背信嗎,只知總幹事全名,不知身分證字號跟戶籍地址,告訴狀上被告可以只寫姓名嗎
你要三思,法院提告勞民傷財。是否影響看作法上的差異及權狀描述都有關。

我的房子出租中,22年前交屋後,停車場劃了非常多車位,住戶每人一個,另剩下十幾個由管委會出租。其他房子也是如此,但是格子劃的影響車位進出,一般有人提出就不劃,所以劃的時候會先公告才對,無異議在實施。

你應該是先協調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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