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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禁止汽車格停放機車有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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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在6月交屋後,管委會做成決議,(非區權會)不准汽車格停放機車的規定,這部分有去查過,聽說是專用停車位的話,管委會是不能管的,小弟不會看謄本,不過是新屋,所有權狀部分有寫,共有部分含停車位編號B1-05
請問各位大大,我跟管委會走法律途徑有勝算嗎?
管委會禁止汽車格停放機車有理由嗎?
2019-07-06 16:41 發佈
林阿一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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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白牌機車很難說...
但紅牌黃牌...他必須讓你停....

林阿一 wrote:
undefined...(恕刪)


看你車位是否是增設車位(有獨立權狀),若為法定車位和獎勵車位

一切照規約及管理辦法,如果停車場管理辦法有沒有寫到,你想怎麼停就怎麼停

若管委會會議有決議或管理辦法裡面有寫道就請乖乖照規定。
管委會的規定也必須依全體所有權人多數決議通過才有權利...
「汽車位」我買的竟不能停機車? 住戶提告卻敗訴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s1HrCd9Q78
房價=七成房屋+三成公設設施
總價千萬元,沒有提供每天生活基本設施.不要買.
(垃圾冷凍廚餘室)(每戶1個機車位).沒有就走人.
(冷氣室外機).牆外不裝鋁格柵/牆外不能擺.走人.
.
垃圾冷凍廚餘室..每天追著垃圾車倒垃圾.煩死你
汽車格..你擺機車.當然不行.破壞大樓使用規劃.
冷氣室外機...牆外沒裝鋁格柵.你必需擺在牆內.
佔空間吸熱氣沾油味.擺牆外就告你毀大樓造型.
專用車位,沒有權狀,是屬於公共區域,但你可以專用。

可以透過區權會來決議合法的使用規範。

管委會無權擅自決議,沒送公所報備的,更屬於無效規約。

有獨立權狀的是專有車位,
只要不存放危險物品之類的,你要怎麼使用都可以,
甚至可以出租給住戶以外的人。
汽車停車位能否停放機車、腳踏車或放置雜物?專家表示,恐構成違法行為
https://house.ettoday.net/news/1158007
.
區權大通過規約禁止停車格停放機車.
高等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上字第33號
勝訴的判決書全文如下
https://reurl.cc/X6NdW7
.
這個社區,看來應該有在認真管理。

Kang-Wei Tzou wrote:
專用車位,沒有權狀,...(恕刪)



這部分有興訟過的判例~敗訴
因為車道的部分屬於公設的一部分
而外車出入非屬住戶本身,管委會是有權限制的
除非這類情況市區權會上住戶決議統一外包給委外公司經營,然後當成社區收入就沒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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