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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的管委會和物管好壞~真的是很重要~~

前幾天回到國安一路賣掉的大樓~~

看了令我嚇了一大跳~

才不到2年時間,變化真大~~

中庭木地板好幾處壞掉,木頭翹起來~~

3年前被颱風吹壞的大廳造景雨遮仍沒修復~~

園藝植物看起來一片凌亂~~

還有個女生在中庭水泥地上溜狗~~~



當下慶幸我已賣了換透天~~


以前我剛搬去時,號稱六星級管理,相當嚴格~~

後來換了家物管,就每況欲下~~

我在時還常常當壞人告訴他們那邊要改善~~


管委員會和物管的素質對大樓的品質太重要了~~

想買大樓的要好好注意~~




2019-05-08 9:48 發佈

0瑩月0 wrote:
前幾天回到國安一路...(恕刪)


所以 不要買太便宜的大樓

人的素質真的很可怕

我有一支槍插在肩膀上 wrote:
所以 不要買太便宜的大樓


這棟大樓並不便宜哦~~

管委會是住戶自己選出來的,
大多數社區大樓的管理費也是住戶共同決議的,
有多少錢做多少事,沒錢要怎麼修繕、保養?

如果住戶自己不關心自己的社區,不督促,
當然無法繼續維持。有住戶要轉手就不好賣,
可能就會降價求售,進而拉低房價,惡性循環。

Kang-Wei Tzou wrote:
管委會是住戶自己選出來的,
大多數社區大樓的管理費也是住戶共同決議的,


主要在物業管理公司~

現在大樓除了保全還有物業管理公司,你大概不了解~~

物業公司管理不好,大樓品質很快下降~

管委會要督促物業公司才對~~

這大樓每月固定支出好幾十萬~ 不是沒錢~~

是管理出問題~~

0瑩月0 wrote:
你大概不了解
主要在物業管理公司...(恕刪)

說我不了解就好笑了!

我想不了解的是你吧~

你知道什麼是物業嗎?

看你會把保全跟物分開講?就知道你的無知了。

為何我一開始就點名管委會,
因為物業是管委會挑的,
而管委會是住戶選出來的,
所以問題的源頭還是在於住戶自己,
如果管委會做不好,是不是應該換人來當呢?
還是大家都不想當,最後就讓一堆人隨便搞搞?
然後自己在那邊嫌東嫌西?
Kang-Wei Tzou wrote:
說我不了解就好笑了...(恕刪)


管委會是住戶選出來的沒錯,但非常高的比例,住戶選出管委會之後就什麼都不管了,一切交給管委會
即使對某些事務不滿意,也不會出面開會,最後變成管委會想做事卻綁手綁腳

我們的社區是台中11期的某建案(有名建商),交屋到今年年底滿8年
一開始建商交給我們還不錯的大樓,住戶們也很熱心要把大樓的品質提高,所以第一屆管委會做得不錯,物業管理公司也還可以
但可能管理公司因為口碑不錯而獲得許多新大樓採用,所以在合約屆滿前漲價(輻度不小),加上人手的問題管理公司的效率下降,讓管委會不爽,於是管委會就依他們的權責把管理公司換掉
住戶們看到的是住進來的這2年管理公司做得不錯,沒看到品質下降及忽略了價格調漲,加上換了個品質落差極大的物業管理公司,大家的不滿升高,於是在第二屆管委會時提出要換回原物管公司,而且第二屆管委會不知為什麼在住戶公約加了一條要換管理公司一定要所有權人大會的同意才能更換,更慘的是加了這一條卻沒有加上管理公司失職的罰責,結果造成之後數年管理公司越來越擺爛(中間管理公司又漲價,造成我們必需調漲管理費,從一開始的50元/坪漲到65元/坪)
一直到去年大家真的看不過去了,才好不容易發動足夠的住戶出來開所有權人大會,把換管理公司的權力放回管委會,順利把那間"台灣國際"換掉.

所以你把責任歸於管委會不一定是對的,住戶當然也是問題的源頭
但,一個建案住戶那麼多,一但大家認為"這樣就好"或"事不關己"(尤其是出租戶多的),想要督促管委會沒那麼容易
還好我們這個社區大樓自住的比例很高(超過3/4),大家對這個社區有心維護,否則遇到出租戶超多的那種,只能看著社區越來越往下走,即使部份人有心改變,也會心有餘力不足

sc945 wrote:
管委會是住戶選出來...(恕刪)

你打了這麼多,我也看完了,我只回應重點!
住戶要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裡面增訂公共規約,
只要不違反法規,都是具有約束力的。

所以增訂要更換物業或是保全,需經過區全會投票,這OK。

至於罰則,這應該是訂定在管委會跟物業/保全簽訂的契約中,
而且一般的契約範本也都會有簡述,
有規模的公司更是會有一系列詳盡的條文來保障雙方的權益。
絕對不會發生只對某方有利的不平等條約,
如果有,我只能說這管委會的成員太混,簽約前都沒看合約的嗎?
當管委會委員都散散的,別奢望物業管理能多積極,看看我們自己物業,我們都親自跳下去維修物品,連到樹木長蟲處理,看了幾次物業也會知道委員重視,自然就會主動了。 講白了,別奢望物業能主動,要有熱心委員才會有好社區
GracyOnOn

這個講的很貼切;對我們,社區是家,對物業,是一份工作。 自己對自己的家漫不經心的話,要物業用心,是緣木求魚

2023-10-24 19:58
我們也是~在高雄精華地段的某新大樓
最近才當上第二屆主委的我發現物管的主任下午都私自外出~還接副業!!副業老闆還找上大樓找人~~,大樓該監督的事情都沒做
扯到連之前開過的區全會的錄影光碟都沒製作還一問3不知~
所以管委會公告要遴選物管公司也請同當天有空住戶下來聽各家物管公司簡報並一同開放投票決定,最後把原有物管公司換掉了~但對方交接也是拍拍屁股就走人!!讓新接的物管公司,措手不及,就算還有一個月款項還沒給他們,他們也不怕。
但有大樓有兩位住戶卻開始在Line群組砲轟我~一問得知,其中一個住戶原來叫舊主任做一些私人管家事情(幫忙帶小孩補習,幫他先預繳信用卡,還要幫她孩子照顧三餐阿)所以希望我把舊物管公司主任找回人繼續做那些叫人吐血的服務!!雖然也被我跟其他住戶砲轟回去,他還是歇斯底里地狂發訊息,另一位律師住戶就狂跳針質疑管委會憑什嗎決定物管公司,搬了一堆法條狂罵,說每個月超過10萬因該都要開區權會決定才對,我當然也用公寓大廈管理辦法建管處第36條賦予管委會遴選物管公司之權利,大樓規約講的是指大樓公共修繕或是採購設備,但律師就自以為是自己是法官他說的才算數。
這年頭~主委真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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