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 Title,
我家是前兩年在桃園火車站附近買的20-30年老公寓大樓(10F大樓),
透過一年的舊屋翻修工程也在2019年初入住了,
由於在火車站附近腹地小, 停車位難求. 通常自身大樓沒得停的話就要走一小段找其他月租方式.
當時在買房的時候就知道這棟大樓的停車場比住戶少,可能是2:1 (具體比例還要再確認)
大樓“很久以前”可能就抽過籤了, 所以位置固定都是那幾戶在停,
除非這些人“搬出去並退租”,後續有登記候補順序的住戶才可以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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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的狀況買房翻修前就已經清楚,也已經在5分鐘行走距離的附近租了停車場(貴一些且“室外”)
但是入住2個月之後觀察一陣子, 發現晚上及白天常常有一些位置一直是空的狀態,
後來輾轉問了保全發現, 有些住戶可能都已經不住在這, 但是房子還沒轉手所以就回來當進市區辦事停車位,
又或是住戶已經沒車變成兒子週末回來停一下. 諸如此類的狀態 .
問保全大哥(在這已呆了10多年), 也只是回覆“管委會”規定, 可能也不想得罪老住戶.
心中又燃起應該要有定期抽籤(1年, 2年甚至3年以上)才公平,
後來打給管委委員講這件事, 都以“以前到現在“都是這個填候補的形式做停車位...
(管委都是一些有年紀的大哥大姐) 說你這建議可等到住戶大會提出來討論...(每年10月一次..)
我相信提出來可能也會被很多既得利益者給鋸掉... 畢竟有些候補老住戶可能也習慣了... 也不想得罪鄰居之類的
(當然我是沒什麼包袱)
我前面還有2位在候補... 看來好幾年內都不會輪到...
哎 世襲制 ... (嘆)
還是想詢問各位先進, 難道無法可管嗎?公寓大廈管制條例?
太太帶小孩下雨走到外面去開車 , 覺得這樣心中還是有點過意不去...
文長先感謝各位看完!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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