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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樓 管委會 沒有停車位抽籤制 先佔先贏世襲制討論

As Title,

我家是前兩年在桃園火車站附近買的20-30年老公寓大樓(10F大樓),
透過一年的舊屋翻修工程也在2019年初入住了,
由於在火車站附近腹地小, 停車位難求. 通常自身大樓沒得停的話就要走一小段找其他月租方式.
當時在買房的時候就知道這棟大樓的停車場比住戶少,可能是2:1 (具體比例還要再確認)
大樓“很久以前”可能就抽過籤了, 所以位置固定都是那幾戶在停,
除非這些人“搬出去並退租”,後續有登記候補順序的住戶才可以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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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的狀況買房翻修前就已經清楚,也已經在5分鐘行走距離的附近租了停車場(貴一些且“室外”)
但是入住2個月之後觀察一陣子, 發現晚上及白天常常有一些位置一直是空的狀態,
後來輾轉問了保全發現, 有些住戶可能都已經不住在這, 但是房子還沒轉手所以就回來當進市區辦事停車位,
又或是住戶已經沒車變成兒子週末回來停一下. 諸如此類的狀態 .
問保全大哥(在這已呆了10多年), 也只是回覆“管委會”規定, 可能也不想得罪老住戶.

心中又燃起應該要有定期抽籤(1年, 2年甚至3年以上)才公平,
後來打給管委委員講這件事, 都以“以前到現在“都是這個填候補的形式做停車位...
(管委都是一些有年紀的大哥大姐) 說你這建議可等到住戶大會提出來討論...(每年10月一次..)
我相信提出來可能也會被很多既得利益者給鋸掉... 畢竟有些候補老住戶可能也習慣了... 也不想得罪鄰居之類的
(當然我是沒什麼包袱)

我前面還有2位在候補... 看來好幾年內都不會輪到...
哎 世襲制 ... (嘆)

還是想詢問各位先進, 難道無法可管嗎?公寓大廈管制條例?
太太帶小孩下雨走到外面去開車 , 覺得這樣心中還是有點過意不去...
文長先感謝各位看完! 謝謝
2019-03-19 17:49 發佈

litk wrote:
As Title,...(恕刪)

1.看自己社區規約 如果沒有在主管機關報備過相關規約

那你可以大費周章 告上法院 因為管委會一定敗訴

但敗訴之後 你有多少票 可以 重整管委會? 讓妳成既得利益者 或者只是得到一個重新抽位置的權利?

2.就是住戶大會(區權人會議)提出 同樣問題 你有多少票 可以讓其他住戶支持你?

前面兩個加你 3戶 夠推翻嗎?

知道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那就請自己先去研究好

想翻盤 要付出行動 但不一定有你滿意的答案

更可能付出的 兩年後主委改選 又被翻盤 重新抽籤

經濟成本 根本 不符

以上供你參考!!

既得利益者

千萬不要以為他們會為新住戶或那些弱勢著想
一個月2.3千的月租費
怎麼可能跟你談什麼新規則

當天秤都倒向他們那邊,你怎麼都壓不回來的


台灣人八成就是這樣
這個社會就是這麼現實,既得利益者怎麼可能放手,一個先來先贏的概念

潘。布魯克 wrote:
既得利益者千萬不要...(恕刪)
告得贏,是一回事。
知道這房沒車位,所以便宜買到,又是另一回事。
這件事如果既得利益者在社區中是屬於多數的話
就只能靠法律途徑來解決

根據民法第799-1條第3項內容所訂按情形顯失公平情事
由法院來判定是否撤銷社區車位世襲的規定


但如果既得利益者是少數的話
就要只能透過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表決決議來推翻
換你是老住戶,你願意讓給別人嗎,人性是很現實又自私的,搬走卡實在。
既然當初買房就知道車位的問題了,就認份點了。買完後才想辦法出聲,很難有效果~~~@@不然就等都更囉~~
如果要搞到上法院訴訟,我看自己未來也很難面對這些社區住戶,最後遲早會搬家

yu928 wrote:
這件事如果既得利益...(恕刪)
走法律途徑解決,既得利益者不開心。維持現狀沒車位停,你住得也不開心。
如果不想搬走,看是要你自己不開心還是要讓那些既得利益者不開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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