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或區權會可以表決增設機車位嗎?

大樓使用執照機車位數量為零,管委會有委員不同意增設,認為違法,但是住戶又希望表決,但管委會不同意表決。

請問這情形該如何處理呢?
2019-03-05 23:07 發佈
開放空間是不行的。
但是共有的地方,是有機會規劃。
最簡單就是在區權會中表決,
合法的區權會是有規範的,
開會前,管委會必須提前公告,
並通知每一個住戶,提出提案,
或是找委託人,
最後列出開會要討論表決議題。
例如自己的汽車格是否能停機車,
或是停車場的空間是否能規劃機車格。
比較麻煩的是,
住戶自己找一定比例的所有權人,
召開臨時會,重新表決。
這個比例是三分之一還是多少要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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