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管委會未成立前

當初年中購屋時, 房仲們都說因管委會未成立
不用付管理費

但可能一直賣不出50% , 現在發公告說
依使用者付費原則, 公共費用要分攤

請問管委會未成立前, 這是合法的嗎?
因我怎知他是否會有自肥情形?

2018-11-23 10:3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管委會
ttrking wrote:
當初年中購屋時, ...(恕刪)


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 哪有自肥問題?

是你有點貪小便宜吧@@

現在的做法 幾乎 是你買的時候 建商會叫你預繳半年管理費

等管委會成立 他們會把預繳的管理費全部移轉給管委會

但很可能再成立前 不會要你們支出任何費用 但電費有可能分擔一部分

這要看建商的誠意 財物明細就要看得很清楚 但你住在這 怎可能不付一毛錢@@


賣不出50% 建商要你們支出電費 那當然合法 但你們要憂心

請他快成立管委會 把管理權拿回 這樣會比較好

出電費 本來就應當 只是建商虧損或者想省成本 必然的作法

就請他交出管理權 負責她沒賣出的房子的管理費和公共支出的錢就好了!!


但你要是還沒買這社區房子 我勸你再三思~~~

因為建商還是占大多戶 很難跟他抗衡!!
先分享我的看法:
建議換一家比較有專業性的仲介吧,因為只想應付客戶來簽約罷了,
一般新成屋繳都要交管理費,且是在交屋時就會預收,多半是6至12個月

其次回應你的問題:
Q1.請問管委會未成立前, 這是合法的嗎?
A1:合法的!因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公共費用要分攤,社區或大樓雖還沒有管委會但是會由建商擔任管理負責人,所以相關的樓管 保全 清潔 園藝 電梯和弱電維護 都必須共同分擔,

Q2.我怎知他是否會有自肥情形?
A2.
1.要求公布每月的公共費用的支出明細
2.可透過管理委員會成立後與建商進行對帳



只有為別人而活的生活,生命才有價值。
再請問
目前只有4個人, 加補班的保全
約不到 4個半的人力, 人力費要收23萬多

跟他們要人力費用明細, 說有隱私權問題??
老板知道員工的薪資有隱私問題?

若不提供可以拒付嗎

ttrking wrote:
再請問目前只有4個...(恕刪)

首先要成立“合法”的管委會吧!如果管委會成立不了,你所說很多事情都幾乎辦不下去!
例如保全薪水,這些保全是建商僱用,還是建商付錢委託物業管理公司僱用?物業服務人員時薪不高,但物業公司報價都不低,當然,不管是保全,電費分擔等種種要花錢的事,都可以跟建商協商,但是有權利協商的只有管委會,如果管委會都沒成立,是誰要去跟建商談?怎麼合法的談?
基本上都是建商代墊
等管理委員會成立 建商才跟管委會談 一般是連公設點交一起談
建商還要給社區預繳管理費&大於等於法定公積金 代墊的錢會從裡面扣
扣不夠可以上法院請求社區支付, 但這可能要撕破臉才會發生

而建商一定會準備齊全的文件來要錢 合不合理是另一回事 比例分擔也要看雙方談判的狀況
總之 都是社區(=你)的錢在付的, 拖得越久越吃虧 建商又不是吃素的 別以為沒管委會不用繳管理費很好
這是真的
所以最好永遠不要成立管委會
建商就要努力付錢養 管委會

贊~~~

有朋友買房 10 年
10 年後賣掉都還沒繳過管理費 真給他賺到

之後可能會經常看到這種情況發生

ttrking wrote:
當初年中購屋時, 房仲們都說因管委會未成立
不用付管理費, ...(恕刪)

jackey chang wrote:
這是真的所以最好永...(恕刪)


這要看你和建商簽的買賣合約內容,
不是吃素的建商會補收或從提撥的管理基金扣除,
羊毛還是得出在羊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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