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朋友的社區管委會經由住戶投票調查做成決議
車道的鐵門於尖峰時段不關門,離峰時段常關
但由於車道會經過一樓住戶的旁邊(有窗戶...但蠻高的其實不好爬)
一樓住戶一直覺的這樣對他來說不安全...很多意見...
並且提出若他家、或是車輛若是受到竊盜
管委會以及物業公司必須要負擔相關法律以及賠償責任....
甚至說當初投票要開門的人都要負擔責任....
想請問板上是否有法律神人可以幫忙釋疑
管委會以及投票贊成開門做成這樣的決議的住戶,真的要負擔一樓住戶遭竊的責任嗎?
下與不愁 wrote:
請問一下,朋友的社...(恕刪)
尖峰時期 不關門 但一定要有保全在 這是一般社區都會做的做法
要管委會和物業公司負責 請他向區權會提出 做出決議
可以就列於合約 看物業公司願不願意
不願意 那就大家 麻煩點 用遙控器 進進出出 鐵捲門馬達運轉 遲早會壞
多花點錢 在設備上 一樣意思!!
民主時代少數服從多數 多數尊重少數 少數提出 那就是要表決 做出處理!!
至於付不負責 都是事情發生了 警察調查 事發原因出來了 他要提告 法院審理 那才有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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