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施工影響住戶車位車輛出入

各位大大 請問一下因社區施工需改變管路,該管路高度完全往下(影響到車輛出入停車位之視野高度)日後若換高度高點的車輛怕會影響出入,又或以後買賣實影響車位之價值,請教該如何處理。
2018-06-02 18:39 發佈

qaa6133 wrote:
各位大大 請問一...(恕刪)


我也想知道..
公共產權.專用權這樣的區分
可以讓管委會任意在專用部分上面做施工??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趕快去裝個車頂架,到時候管委會就得考慮淨高的問題。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62條停車空間之構造應依左列規定:
一、停車空間及出入車道應有適當之舖築。
二、停車空間設置戶外空氣之窗戶或開口,其有效通風面積不得小於該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五或依規定設置機械通風設備。
三、供停車空間之樓層淨高,不得小於二‧一公尺。
qaa6133 wrote:
各位大大 請問一下...(恕刪)

管委會可以用公共利益優先的理由來抗辯,建議原來的車位租人,再租同社區其他挑高的車位來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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