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快去裝個車頂架,到時候管委會就得考慮淨高的問題。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62條停車空間之構造應依左列規定:一、停車空間及出入車道應有適當之舖築。二、停車空間設置戶外空氣之窗戶或開口,其有效通風面積不得小於該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五或依規定設置機械通風設備。三、供停車空間之樓層淨高,不得小於二‧一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