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管委會經過一次流會,所以是否就1/5出席人數1/2同意的提案就算成立?當天出席人數遠大於1/5,但當討論到第三案時有些人離席了,但還是超過法定的1/5出席且1/2同意,但同意人數確沒超過最初報到簽名人數的1/2,請問這樣的提案算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