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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如何制衡管委會?

最近我居住的大樓社區管委會貼出公告說要調漲管理費,
我心想不對勁,社區管理基金明明還有500多萬,因此引起我的警覺
開始關注管委會的作為,我發現我們的社區竟然在多年前訂定
了一個規章,只要1/3的住戶出席,並且出席的1/3投贊成票,議題
就可以通過,所以我在開住戶大會前找管委會要求先修訂規章才可以
投票表決漲價議題,還有發放出席者200元是違法的,必需取消,主委本來答
應我,但開會時依然企圖以少數過關,並且還是發放了200元,
我非常憤怒,最後還好沒過關.
我開始查帳,發現了最近地下室的車道口小面積瀝青重鋪工程,竟然花了27萬
我打電話給專業瀝青施工廠商詢價,廠商說這種小面積施工因為要加出動費
一律要價4萬元,大面積才是以施工體積報價,最離譜的是最初廠商報價22萬元
,依規定超過20萬就要全體住戶表決,結果居然沒有經過表決就發包,而且小小的工程
居然分批多次付款,並分多次以不同名目公布於每月財報,分明是想掩人耳目,
我也是去查帳後才發現,我心想一定有問題,我知道收回扣很難找證據,但至少必需讓全體住戶知道此事,
於是要求建立社區群組,請管委會向全體住戶解釋,另外也希望所有住戶有管道表達想法和意見,
並且希望以後管委會能公開透明,以後必需將財務等資訊公開至群組讓所有住戶清楚,但管委會似乎沒有意願,
所以本人自行張貼公告,希望全體住戶了解狀況,並一同爭取權益,但沒多久就被管委會移除,
我非常憤怒,看樣子以後他們一會胡作非為下去了,難道真的要逼我去告他們嗎?
有人可以提供意見嗎? 一個人真的很無力.
2016-10-11 15:5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管委會
只要1/3的住戶出席,並且出席的1/3投贊成票
假定社區200戶 1/3=70戶1/3=23戶..
這有些誇張了..只需要控制1成的住戶就可以胡作非為

一般社區會改為出席1/2 投票1/2比較正常
法規需2/3出席的樣子..
但有盲點通常無法達法定標準..所以才會改為1/2

開會發錢算是行之有年了..若說違法似乎過了點
這點也還好算是變相(誤餐費??車馬費??)鼓勵出席


建議:
如同你說的方式..建立一個LINE群組或是臉書
一律在上面大家討論...有訊息直接LINE上去
工程施工完畢也可以叫總幹事拍照LINE上去有個依據
採購物品也可依此類推..東西排一排連同發票拍照
這樣就不用擔心胡作非為!!
當然因為便利..也可以刺激住戶參與社區事務
1.區分所有權人會議1/3就能開議,1/3贊成就成案
要看此規定是否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被通過此案(管委會無權通過規約修改案)
而且此案是否在會議前的會議通知上就載明要修改規約
如果相關會議程序都完備,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法,有關開會出席人數及議決人數是有可以"從其規約"
雖說不合情理,但是合法的
很多社區經常犯的錯誤,是在臨時動議修改規約,此舉是違規的
只要有相關事證,可以以存證信函要求管委會更正,亦可具名提報給公寓大廈管理科要求處理

2.發200元初出席費
規約中是否有明定主委及管委會能動支的權限,如果有超過,那就得提報到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去議決
如果超過權限,而主委或管委會仍決定要發這出席費,那可向公寓大廈管理課具名檢舉

3.私自於社區公告欄上張貼自己的公告
管委會本就有權移除非經管委會同意的任何告示
這點說實在您是有點問題的,畢竟社區的一切還是得有規矩的
不排除有少數的委員會的成員會為了一些蠅頭小利而去做一些檯面下的事情
但如果您也不遵守一些規矩,那社區豈不就是亂上加亂
建議,親自去管委會的會議上表達您的意見
並要求管理委員會要將您所提出的意見在會議紀錄上載明並公告給所有住戶了解
畢竟,所有住戶都有權在管理委員會或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去表達自己的意見
而管理委員會就得回應住戶的意見(不一定回應是正面的)

如果認為管理委員會胡作非為
那您可以自己去爭取選上管理委員去參與管理委員會
也許很多事情您就可以清楚很多事情了

看過太多的例子,都是住戶一直覺的管委會有問題
但等到自己親身參與後了解一些事情後,才知道原來以前的委員是怎麼回事了
社區要無論是要調漲或調降管理費
都是需要經過區權會投票才通過才可以調整喔!
建議樓主成立一個住戶自救群族並參與區權會才比較可行

此外樓主社區幾戶? 投資客多還是自住客多?
會出現這種出席人數只有1/3即可的應該都是以往常常開不成區權會吧?
很多區權人都不參予區權會,然後再來對條規哇哇大叫,
說真的自己的社區大事還是多參與一點吧....
另外區權會出席費200其實很正常喔,基本上每個社區都有...
小妹遇過出席費200-500的,也有減免管理費半個月之類的...
這個其實都是希望住戶多多參與社區大事哩...

此外....社區只有500萬的資金其實真的....很少....
社區有沒有請物業管理?園藝?清潔人員?機電?公設?
你知道光是上列那些基本費用都是幾十萬在燒的喔
如果是比較久一些的社區還會有許多"待修繕事項"
所以其實500萬真的很少....
而社區的收入就是來至於管理費,資收回饋金,公設收入...等
最大來源就是管理費了,如果管理費收入無法跟支出平衡,
那麼調漲管理費基本上就是.....無可避免的

關於財報這部分....
貴社區每個月的財報有透明公開嗎?
一般來說社區公布的財報是一個簡表,
但住戶有權利要求看詳細帳款喔
財委或是社區管理中心一定會有完整的財報可查閱,
每一筆支出都有要詳細說明用途,而且一定有發票或收據!
如果管委會帳務真的不明確,確實可以走法律途徑喔!

其實委員真的不好當,每個住戶的意見都不一樣,
他們要統整全部住戶的雜七雜八意見,
在選擇對住戶跟社區比較有利的去執行,真的不容易,
委員跟委員的意見也常常不相同...
開個管委會就是吵吵吵,只差沒有打架這樣....

建議樓主如果真的管委會有問題,就多聚集幾個相同理念的住戶吧
自己的社區自己救,救不了就....換社區吧

BY曾經被管委會壓榨的社區小秘書
發放200元的事,經打電話跟建管科確認是違法的,除非規章有訂定
這200元是公款,管理費應該用於全體住戶,有些人因事不能出席,難道就該損失其利益嗎?
而且出席應該是出於住戶的自由意願,不該是以利誘的方式,這樣會破壞公平性
出席人數過少,法規也有方法對應,就是用假決議,然後交由全體住戶以同意書表決,我覺得這樣很好
所以我是建議管委會改回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1條規定

時代在改變,要大家都參與會議很難吧? 我覺得用line群組或fb是個好方法,
而且上次的住戶大會己經有人建議了,所以我覺得第一優先是爭取這個,然後才能凝聚大家的力量,
但是管委會不願意,我們又能如何呢?

管委會如果願意建群組,我就不會貼公告了,如果不貼公告,我要如何把資訊告之大家?
更何況我事先有徵求主委的同意,只是張貼後有其他委員反對.

如果覺得500萬基金很少,那就必需提出具體的財務分析和精算來說服大家,而不是用少數人來決定多數人的權益
更何況現在每月都有盈餘,而且我也發現了管委會的不法和濫用的情事,如果不把預防機制建立好,多缴的錢恐怕
也只會被人A走吧?所以我才會積極爭取建立社區群組,讓社區事務公開透明化.
其實可以去做委員,甚至當主委,社區應很多人支持你。每戶發傳單收委託書。
我也支持你去當主委, 這樣會更清楚, 不用在那邊臆測
覺得別人做得不好, 那就你去做
hauikimo
有本事就去主動爭取要當下屆的主委或是財委.
喔~覺得帳目不清那去當財委會更好.
社區就是需要你這種熱血人士.

然後你就會了解,你現在自己的行為很幼稚....


[][][][][][][][][][] wrote:
有本事就去主動爭取...(恕刪)



好奇怪,我也只不過要求公開透明,有那麼難嗎?
什麼時代了啊!還在那什麼委員主委的,全體住戶都有權利的
管委會就可以無視法規嗎?看來您也是管委會的人吧!
管委會的人就不要回了吧.當所有住戶都是笨蛋啊!
我想了想,即然不願公開透明,我就把違法事實交給法院,請法院處理了


yhuser168 wrote:
時代在改變,要大家都參與會議很難吧? 我覺得用line群組或fb是個好方法...(恕刪)


用line群組開會...,要如何確定line 的那一頭是區分所有權人"本人"?
會不會議案表決通過後有人跳出來說那不是我"本人",是我就讀高中的兒子.....
若可用line群組做會前討論當然很好,但不管時代如何改變,憂關權利義務甚至法律責任的正式會議還是得面對面召開吧!
至於住戶的line群組你自己挨家挨戶拜訪或多到社區走動就可以組成了,倒也不必透過管委會
另外,區權會發放200元出席費其實算少的了,還有聽過500元、1000元,甚至2000元的...
用意的確是"利誘"區權人出席
沒給點甜頭引誘大家來開會,會議開不成反而造成社區事務難以推動,這對社區不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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