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中部某間社區工作,職務是管理員,在這間社區工作已有2年多,歷經3屆管理委員會。
這主要是講管理委員會與隔壁工地建商協調事情的歷程,而且這事情已經歷經3屆委員會,我只能說,每屆主委思考方式真的很不一樣。我會發文主要是因為我要離職了,離職最大,PO文結果如何我不必在意了,而且相關事項本就是可受公評的事情。這文章我不會加入任何評論,因為各自立場不同,自然會有不同的解讀,看看就好,我只是純粹分享而已。
在我進入這個社區工作的第一年,約在103年2月中(我沒記錯的話),社區隔壁的工地開始動工,那間是原本潮港城餐廳的舊址,潮港城拆遷後由一間壽險公司買下,準備建一座類似像老虎城、新光三越一樣的高檔商城,空了幾年之後,於103年2月委由榮工處開始施工,進行移除廢土,挖地基、強化邊牆等項目,工程預計2年完成。

103年那一屆的主委早就在關注隔壁工地何時會施工,他認為隔壁若建成類似像老虎城一樣的高級商城的話,是有助於社區價值的提升,也有助於社區住戶生活上的便利性,所以對於施工時造成的不便,忍耐有其必要,但也不能任由工地隨便搞,所以有不少問題必須向工地方面協調及確認。
1.施工時間不能24小時施工,必須限制施工時間。
2.噪音問題。
3.新大樓車道出入口的位置要確認,未來會不會影響到社區住戶的車輛進出,有沒有變更車道位置的可能性,新大樓未來的交通管制措施會如何執行。
4.新大樓排風口位置要確認,有沒有變更位置的可能性。
5.社區跟新大樓之間的距離要確認,兩棟大樓之間的距離能不能在加大一些。
6.新大樓的外牆是如何設計,會不會讓住戶生活作息被人看光光?
7.新大樓未來會有那些廠商進駐?
8.不能讓工人的車子任意停在社區門口,不能讓工人睡在社區人行道上,工地方面要加以管制。
9.工地所謂的福利社不能開在社區門口。
10.要確認兩棟大樓的地界。
11.工地方面及背後業主能不能辦說明會,讓社區住戶了解狀況。
12.大樓建成後,廠商正式進駐後,社區住戶能不能有優惠?
13.施工時,大型工程車輛、砂石車要如何管制?
14.施工時,會不會破壞到社區的牆面。
因此,主委便以14點為主軸請社區經理跟工地負責管理的工地主任及壽險公司不動產部門的一位經理進行協調。主委後來也跟工地及壽險公司的人員親自談過。
經過數次協調之後,工地方面承諾以下事項:
1.施工由原本規劃的24小時三班制改為每日8時至17時,若晚上延長施工會先通知社區。(不過延長施工會先通知這件事,工地方面並沒有完全做到,而且工人通常在早上7點30分就會先偷跑)
2.噪音問題,工地會盡量維持在法規標準內(70分貝),同時定期會請環保局做噪音與空氣汙染的檢測。
3.兩棟大樓之間的距離由原本規劃的1.5公尺增加到3.8公尺。
4.新大樓外牆牆面會採實心牆設計,僅會留下通氣窗的空間,通氣窗也不會太大,會採用類似一般大樓樓梯間氣窗的設計。
5.工地方面會約束工人不要在社區門口停車及在社區人行道睡覺。(只是工人方面認為這項要求是在找麻煩,配合度不高,我有幾次因為此事跟工人起過衝突)
6.工地福利社改在停車場那邊。
7.103年4月進行地界確認。(鑑界結果,社區外牆有超界)
8.壽險公司於103年3月、4月及104年4月辦了3次說明會。(講真的,住戶配合度不高,來聽的住戶不到2分之一)
9.新大樓建成,廠商進駐後,壽險公司會協助爭取進駐廠商的優惠。
10.大型工程車輛、砂石車工作時會派出交管。(不過這點工地沒做好,有時是我跟社區經理衝出去交管,工地請來負責交管的義交,蠻混的,有好幾次差點讓住戶的車子跟工程車輛撞上)
11.工地方面會在社區安裝儀器進行檢測,測量工地施工時的震動強度、牆面(地上及地下停車場)是否會因此龜裂。
12.三節會送禮品給現住戶。社區有活動,工地方面可以贊助一些。
13.新大樓排風口移往枕X子社區方向。
14.新大樓建成後,工地方面負責清洗社區外牆一次。
不過,工地及壽險公司那邊也明講幾件事:
1.車道出入口是市政府都發局及交通局核定的,無法更改,新大樓建成後,在六日時會增加交管的人力。而且車道入口進入停車場之間有30-40輛車的空間,足可應付車流需求。
2.招商事宜是公司內部事務,屬於商業機密,本就沒有告知的義務,而且招商都尚未完成,也無法給予明確答案。
104年主委改選,由一位跟前一屆主委不對盤的住戶擔任主委(前一屆主委擔任事務委員),這一屆主委認為前一屆主委對工地及壽險公司太軟弱,為了社區的安寧,應該要全力讓工地停工(他住D棟,受到影響是最大的),為了達成他的企圖心,消弭掉反對的聲音,他先逼走了事務委員(也就是前一屆主委),讓另一位對工地極有意見,也對管理公司很有意見的住戶接任事務委員(同樣住D棟,委員備選第一位,曾經在開會時講過管理公司服務要讓人感覺到像皇帝一樣)。
接著,這屆主委開始針對建照申請、道路使用許可、建築設計、車道出入規劃、施工許可、大型工程機具使用許可、外牆美化及建材這些事情,要求社區經理不斷發出公函給交通局、都發局、市長辦公室、里長辦公室、市議員服務處、立法委員服務處、該壽險公司、榮工、市警局及尹衍樑(他是該壽險公司最大股東),要求停工、要求相關單位提出說明及佐證資料。
只是,這屆主委接到回覆都是說,該工地所有事務及工程均依法申請,主委所提出停工要求於法無據,礙難照辦。同時回覆的公文都附有明確的公文佐證資料。後來主委自己聯繫市議員及立委及相關市府單位與壽險公司高層,也都碰了釘子,原本打算有大動作的主委後來因為幾件事暫時停止大動作,同時準備把社區經理趕出社區(這屆主委厭惡上一屆主委所用的人,再加上社區經理立場中立,於是主委認為社區經理是敵人,只是後來發現只有社區經理才能跟工地、壽險公司、議員及立委與市府官員溝通,只好留用)。
這件事就是有住戶(推測是C棟、D棟住戶)因為受不了噪音,便連續三次從高處對施工工人丟瓷盤,第三次砸到了工人,工人有受傷,當時工人反彈聲音很大,為了息事寧人,讓工地主任壓住事態,不讓警察進入社區查案,不使事態擴大,主委暫時中止想要大動作要求停工的想法及做法,同時要社區經理製作公告,希望阻止該住戶的後續行為。(該住戶聽到砸傷人的消息後是停止了砸工人的舉動,只是他看到公告之後,對公告吐口水)
不久之後,後來接任事務委員的住戶的母親經過工地時不慎摔傷,當時那位委員對社區經理講說他要工地賠償200萬(後來改口說是氣話),經理如實告訴工地方面委員的要求。隔天在針對這件事做協調時,聽到那位委員的母親自述才知道,她是被高速經過的機車嚇到才摔傷(不過那位委員聽到之後隨即制止了他母親),而在協調時又不斷暗示工地方面要給些好處。
又沒多久之後,一個即將搬入社區的住戶(退休公務員,老公是建管相關部門的),夫妻兩人闖入工地去丈量兩棟大樓之間的距離及觀察施工狀況(當時工地已經施工到6樓),離開工地時又跟工地主任講之後她會在社區擔任委員(果然隔年擔任監察委員),不要忘了給回饋跟好處,當場讓工地主任傻眼。
因為這三件事情的發生,讓這屆主委改了思考方向,準備要走法律途徑,直接控告該壽險公司及榮工,要求停工,所以通知工地不要再送年節禮物,活動也不需要贊助,要求社區經理蒐集相關資料,準備進行控告。不過社區經理直接潑了冷水,講明在法律上,社區沒有有利的點,勝訴機率太低。聽說這屆主委有去問過律師,律師也認為勝訴機率不高,這屆主委才放棄了上法院的打算。
不過,我這邊曾經聽過委員私下傳,這屆主委曾私下對朋友講,若事情搞砸了,他們兩夫妻就把房子賣掉,搬出社區,後續事情就交給下屆主委處理。
105年(也就是今年)管委會改選,由一位女性住戶擔任主委,鑑於工地施工是無法阻止的,她又想在今年省下30萬,除了要求現場管理人員要犧牲奉獻之外(暗示現場人員要降薪工作,就算中暑也不可以打開冷氣),她還把腦筋動到工地上。因此在監察委員鼓動(她是講台北人就是這樣做的,能拗就拗,建好了就沒得拿了),財務委員支持之下,她要求社區經理協調以下事情:
1.要求工地按三節送住戶禮品(包含不住在社區的住戶)。
2.要求工地維修因年初天冷凍壞的頂樓地板磁磚。(維修費用10萬元)
3.社區地板維護費用由工地支付。(每次8000元)
4.社區104年因風災損壞的監控設備及鋁質護牆由工地負責維修。(104年估價約5萬元)
5.社區公設設施損壞維修費用由工地支付。
6.大樓建成後,壽險公司要協助社區住戶百分之百取得優惠。
7.社區洗水塔及環境消毒的費用由工地支付。(費用8000元)
8.新大樓建成後,工地免費替社區洗一次外牆。(之前工地方面有承諾過)
社區經理看到之後,直接就講,這樣的要求太過份,他無法協調。但在強逼之下,社區經理勉為其難的去協調,工地答應按三節送禮物,但只送現住戶,不住社區的一概不送、水塔及環境消毒費用由工地支付、新大樓建成後免費清洗外牆的承諾不變,其他的,不同意。壽險公司的人有明講,若是因為工地疏失造成社區設備損傷,工地負責維修是當然之理,但是這些要求沒一項是工地的責任,要求工地支付會不會太誇張?吃相會不會太難看?
反正,時間到了現在,我已經跟公司及社區表達想調點的想法,公司也明確通知會調整我的工作地點,只是時間不能確定就是。也正是因為這樣,我才會PO文,反正沒差了。看到圖,熟悉地理的人就應該知道位置在哪裡。反正這個社區看待現場工作人員是用「你沒本事,所以你才會在這邊工作」與「我是付錢的老闆,我要你做什麼,你就做什麼」這兩種心態來看待我們。2年多了,也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