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獨裁的管委會主委

妹妹買的新大樓第一屆管委會成立後,在偶然的機會中,這一屆的主委被推選出來了
但後續問題來了,很多與社區相關的事項,主委在沒經管委會投票同意下,
逐一以管委會名義公告及招標簽約了...
在其他委員和住戶的抗議聲中,主委仍不願撤銷公告,也不願重新招標,更不願卸下主委一職
大家都質疑他的獨裁和居心不良.....
目前僅能利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罷免他,並重新改選管委會
請問,主委可以這樣獨裁?擅自決定及公告與社區相關的事務嗎?這些都不違法嗎?
2016-06-02 15:5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管委會 主委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可以規範

小弟公寓曾經有不小心選出這種的委員

後來住戶中有律師看不下去跳出來修理一下

該委員看沒搞頭就自己知難而退
有1999 請打1999 請轉公寓大廈管理課

會有給你很多你要的答案.....

不機車 wrote:
妹妹買的新大樓第一...(恕刪)

像我們社區委員....
一屆做完要找下一屆時...
還要一一找自願的出來做...
尤其是主委.財委.副主委..
沒人很願意出來做..
找出三位自願又無奈的...
後面的就抽籤(各棟大樓抽一位)
正常包工程.廠商.第一屆委員會
要通過一半委員人數才可以...
第二屆開始要通過每年的住戶大會
各住戶對廠商.保全.等..滿意度調查表住戶半數以上.才可以(重大工程也是)通過
第一屆的管委會很重要,事涉公設點交。如果主委是建商人馬或完全不管事,隨便點一點就過去了,將來哪個社區就廢了。
最基本的受信總機亂發報,噴灌系統無法噴灌,發電機無法啟動電梯常常關人...到連續壁滲水,地下室淹水,一定會發生,不用如果。再加上遇到一案建商,求償無門就在眼前。
建議趕快召開臨時區權會重新改選,再遴選一家專業的公設點交公司,到時要求建商改善時才有證明。
謝謝大家的意見!
聽說目前管委會自己鬧內鬨,一派要招開臨時會重選委員,一派是堅持不改選
激烈爭吵中......

不機車 wrote:
謝謝大家的意見!聽...(恕刪)

做管委會..委員...不是你想像的容易
尤其是第一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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