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要屋主拿所有權狀影本建住戶資料

大家好
最近買了一間房子
管委會希望我提供所有權狀的影本建立屋主資料
還拿了一本其他屋主的影本給我看說大家都這樣
再來就說避免自己的權益損失希望我可以配合

以上整個感覺就很怪
請問有住大樓的大大是不是都這樣
2015-10-22 16:57 發佈
carlo2013 wrote:
大家好最近買了一間...(恕刪)


我家不是,只有拿張紙寫名字給管理室就好了。管理員有這些所有權狀資料做什麼?又不是房仲?
carlo2013 wrote:
大家好最近買了一間...(恕刪)

沒遇過這樣的要求,管委會真的要驗證真實屋主,可從網路或到地政事務所申請各戶謄本,其實每次區分會前都該做這個查詢。


carlo2013 wrote:
大家好最近買了一間...(恕刪)


管委會得確認屋主及基本資料
區全會須用到
要不,管委會去查也是可以,只是得額外花錢

襪子99 wrote:
管委會得確認屋主及基本資料
區全會須用到
要不,管委會去查也是可以,只是得額外花錢


樓上正解,管委會也可以依此知道坪數大小,核算管理費時才不會算錯。
YMJ wrote:
樓上正解,管委會也...(恕刪)


可是這些資料應該之前的屋主就給過

換句話說只要把名字改一下就好不是?

我再來確認這些看看

carlo2013 wrote:
管委會希望我提供所有權狀的影本建立屋主資料

我比較有興趣,
管委會基於那一條規定,
要求權狀影本?
是我就不會給,個資法的問題,我有權不提供
我可以給他我的姓名和手機,其他的資料沒辦法提供

greatsteve1201 wrote:
我比較有興趣,管委...(恕刪)


它沒法規依據
只會用影響權益的屁話來嚇人

carlo2013 wrote:
它沒法規依據
只會用...(恕刪)

就像我大樓管委會,
要求大家要將停在於停車場的車子,
必須要影印行照存放於管理處,
以便管理。
當下我提出反對,
我說停車位是私人財產,
區分權人只要告知管理處,
停在停車位的車號即可,
就像住戶要將所有權狀影印一份,
放於管委會備查。
大家會同意嗎?
當下大家一片靜默,
這個案子最後就不了了之。
管委會權力真的沒那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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