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買了一間房子 管委會希望我提供所有權狀的影本建立屋主資料 還拿了一本其他屋主的影本給我看說大家都這樣 再來就說避免自己的權益損失希望我可以配合 以上整個感覺就很怪 請問有住大樓的大大是不是都這樣
carlo2013 wrote:它沒法規依據只會用...(恕刪) 就像我大樓管委會,要求大家要將停在於停車場的車子,必須要影印行照存放於管理處,以便管理。當下我提出反對,我說停車位是私人財產,區分權人只要告知管理處,停在停車位的車號即可,就像住戶要將所有權狀影印一份,放於管委會備查。大家會同意嗎?當下大家一片靜默,這個案子最後就不了了之。管委會權力真的沒那麼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