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於今年六月底交屋,目前建案交屋率估約5成左右,
但建商貼公告說十月份開始收管理費,
但因管委會尚未成立,所以公設也都還沒點交,
以及上次颱風造成的一些損壞也還未修復,公用設施(如泳池)也都不能始用,
此時建商要開始收管理費,請問各位大大這樣合理嗎?
james_hsiung wrote:
如大大所說的,也就...(恕刪)
緊盯,雖然管委會還未成立,但合約應會註明由建商代管之類的~~
每月出報表、追到存摺數字,多少會讓你放心些~~~聯合已交屋的住戶
團結一點,會有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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