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大樓集合式住宅3樓共13樓(86.5.17核發之建照,陽台進出,前陽台是設計裝窗型冷氣,依法有安裝緩降逃生設備之樓層陽台鐵窗不可外凸以免影響逃生),2戶共用一電梯(電梯出來左右側各一戶,兩戶的大門是相對的即門對門)
近來,搬來一戶新住戶在前陽台裝了鐵窗(外凸<<已違反消防法)及安裝窗型冷氣,由於他前陽台鐵窗設計不良,在使用窗型冷氣時其前陽台會產生高溫迫使她必須開其硫化銅門剩白鐵大門以利釋放她前陽台之高熱高溫.(該住戶大門順序是第一道白鐵門第二道是琉化銅門)
問題來了, 她這樣讓我原本只關上白鐵門(享受自然風)的權益消失,被迫必須緊閉大門以防止熱氣侵入.(電梯口溫度高達39.5度C)
針對惡鄰居惡意將冷氣廢氣排入公共空間(電梯口會有煙囪效應)及陽台鐵窗外凸影響逃生,我們能有什麼方法對付她?
PS:家父跟她理論她說她的大門開不開是她的自由.有什麼方法能對付她? 希望大家能給我意見.
2.我選擇在網路上投書市長信箱,看看公權力有何作為!
3.跟管委會及管理公司講結果他說對方說我在門口放置鞋櫃及腳踏車要我清空再來談(分明是轉移焦點),電梯口放置鞋櫃是整棟大樓都有的現象,且我放置的位置並不會影響他人及上下樓梯的住戶. 對方分明是故意找碴,而且今天我移除了腳塔車她也依舊讓她的廢氣排放至我家,我裝了溫度計在門口, 天啊! 居然是41度c
如果投書市長信箱還是無作為的話最後只好自行蒐證上法院互告了!
我覺得管委會是無給職遇到事情都推給管理公司處理,管理公司也無公權力也幫不了我,大樓每年一次的住戶大會因為沒發出席費所以大家也無心參與,遇到事情還是要靠自己....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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