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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對面鄰居有異常(偷窺、偷聽)之行為 該如何處置?

發現對面鄰居有異常(偷窺、偷聽)之行為 該如何處置?


這是[第二次] 昨天週日下午兩點,跟女朋友在家裡看電視,我是把內門打開通風

我跑出去7-11買東西回來後,進入家中,發現[圖一] 對面A室的住戶

內門開啟(外門沒開),室內有白燈的照射下,有黑影站在那邊


我就站在家裡面隔著外門,看他到底想做什麼

等了末約40秒,他如[圖二] 開了外門,身體及頭往外探出,眼睛往左邊看,但耳朵貼我這個方向

持續約45秒左右


PS: 因為我站在外門內,背後有內門微開有擋住光線(黃光),對方看不到我在看他(或許他知道?還刻意?動機不明)

接著圖三,靜悄悄的跨了兩小步,耳朵貼在我的門前(門縫+紗窗),聽了一會後

一瞬間看到我就站在門後....


他立馬退了回去!而我打開門他就剛好關上門



第一次:

約三個禮拜前,他仍然如圖一,且內門微開,人站在那(室內白燈的因素我可以很清楚看到有黑影站在那)

我女朋友在靠我這邊的走廊上穿鞋子,但我是打開外門我故意且很明確的讓他看到我在看他

而他站在那探來探去,直到我女朋友往左邊離開



想說第一次應該已經有讓人知道有人在注意他,就算了

在昨天發生第二次,已經完全把我惹毛了





目前處置:

為什麼我不在昨天第一時等他耳朵貼上來門直接踹開,是因為我不曉得對方會有什麼舉動(攻擊傾向)

以及他很有可能會說(我沒有,你又沒證據)之類的狀況

而我的手機無法在外門內拍出去,因為有紗窗、幾根門欄擋住,鏡頭拍不到



我已經跟主委提出我的公告且蓋大樓主委章(應該沒人敢撕)

而建議需要有一台監視器照走廊上


只要日後再次有同樣行為,我將會調出監視器

提出『社會秩序維護法83條一款』進行告發



至於妨礙秘密罪 第315-1條的部份,因為他沒有使用工具的樣子

因此...走這條似乎法官會不予以起訴的樣子



我想知道大家會怎麼處理這樣的事情

以及還有什麼方式能處理?


2015-05-11 17:31 發佈
架個監視器(公共空間)
一來錄影存證
二來讓對方知道有監視器 知難而退

再觀察看看對方的目的是什麼
返家後放個A片給他聽..在來個抓包..
mcu_master wrote:
架個監視器(公共空間)
一來錄影存證
二來讓對方知道有監視器 知難而退




我知道,我剛剛已經跟大樓主委提出『在每層樓都架一支拍攝走廊的監視器』

只要日後再次發現有同樣行為,我就直接調監視器出來

去警察局提告


我會讓他連喘息(談判、調解)的空間都沒有




PS:而我剛剛也有致電給房東(女兒接的),講沒幾句就說是我、是我、是我怎樣怎樣

是我什麼聲音太大聲吵到對方


莫名其妙,要是你覺得太大聲你鬼鬼祟祟的是在聽什麼?

你大可直接告訴我『先生你們電視太大聲請關小聲點好嗎』

這樣不就好了


袒護成這樣....


女兒最後不想講,請房東阿姨接,才說會這樣哦~看起來他蠻正常的

沒想到會這樣,說問我是住幾號,我說我住對面

他說他會去問他(問有什用...一句話說沒有 不就打死了...)


反正...我就照合法程序進行,在被我發現...我就直接提告

worence wrote:
我知道,我剛剛已經...(恕刪)
請問您除了本文內的敘述外
還有那些是合法程序?
謝謝
世人皆聰敏 唯獨我腦殘 砲輸腦殘者 智慧何以堪
有些人就是無聊的好奇心想看樓主家的裝潢。
個人淺見,依社維法報警處理,但,該有的蒐證是必要的。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83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
二、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
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
三、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異性者。
以前住外面時,常常聽見隔壁有嗯嗯啊啊的叫聲...

一開門,發現很多人都在聽啊,還有拿杯子出來的!!!

worence wrote: 這是[第二次] 昨天週日下午兩點,...(恕刪)


直接問他阿

如果可以的話 就在找個房子租就好了

買屋不如買鄰(租屋也可以套用)

就是因為租的 所以方便

住的久通常都是環境不錯 絕對不是房租便宜之類的

這種事情跟房東說都沒好結果的

以前跟前女友租房子在一起 我下班 我前女友跟我說有人開她的房門

後面 房東去調監視器 也找那個開門的房客

結果勒 房東跟我說 那個人只是經過"不小心"勾到...

我房門是有握把那種的 要開一定要握著往下

重點我女友跟我說被開了好幾下 不小心勾到會好幾下嗎

房東的立場只要房子有人租不要出大事情 每個月安穩的收租金就好了

有房子要出租的房東最怕房子沒人租了

所以你的權力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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