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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委會,要跟一樓營業住戶收回饋金合理嗎?


社區管委會,要跟一樓營業住戶收回饋金合理嗎?
社區管委會,要跟一樓營業住戶收回饋金合理嗎?

因為裡面的第二項第二條
有寫到說:營業商家無論何種行業別,該戶的屋主要多給3000元給公共回饋補償金。

請問收這3000元是否合法合理嗎?

還有目前一樓只是在裡面包水餃,之後冷凍上網賣人,並無在現址的一樓直接販賣給客人,這樣也算營業嗎?

麻煩有哪位大哥可以幫我解惑,非常感謝
2015-04-27 16:14 發佈
應該是違法的
不然那天定說要收100萬
您覺得可以嗎?
因該沒有法條規定可向一樓營業住戶收回饋金這種事...可向住都局詢問相關法規...應該是沒有...反而是店面管理費只收1半[沒乘電梯]..
分享一下
有遇過北市住商混合的大樓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修正規章
要對一 二樓商店收取雙倍的管理費
房東即是區分所有權人
且持有該大樓近三分之一的物業
但是他未出席區分所有權人會
所以被漲價成功
遇此情況
店家已經向房東抱怨 威脅要不租了(已經租用18年)
"哭夭"成功後
多出的一份由房東出


區權會通過且列入規約 是合法的
但只是管委會會議 他哪根蔥 這在住戶授予的權利之外 非管委會職權
法律程序你要查一下 可終止此決議

另外一說,它註明這筆費用用於商家造成的環境問題,由委員會處理
這對店家不是反而減少麻煩嗎? 繳一點錢 環境問題這種很容易產生摩擦的問題 就全丟給委員會了

破衣破褲 wrote:
因為裡面的第二項第...(恕刪)


違法的。。下次開會多找幾個店家的住戶去團結力量大
不然就拒繳!看他能拿你怎樣?其實你不繳根本沒你的辦法阿
你說3千就3千,下一任主委說1萬你們。。。
最多上法院呀!違法的看你多屌!
不然你說說看,拒繳他能拿你怎樣

主委有說在一個多月,會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到時會在會議上表決
還表決咧....當然是大樓住戶多....店面住戶少...表決不公平..規約如違法無效...
剛剛我有打給營建署的建管處,我把上述內容說明後,他給的答案是,只要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有表決通過之後,且寫進【住戶規約】,就必須照規定來走,政府沒辦法管,因是你們大樓大部份住戶自治管理通過的,他是還說如覺得不合理可走民事訴訟……

破衣破褲 wrote:
因為裡面的第二項第...(恕刪)


回饋金 如果是用來處理你的垃圾問題 我想住戶大會 會通過!!

只是如何使用 真的沒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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