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買下現居的2樓,因為喜歡它有20坪的大露台,前屋主已外推約1/3納入室內空間,外面花園已有基礎建設,購入後又稍加整理,再搭建了一小部份玻璃採光罩,目前住的也實用舒適。現在最大的困擾是樓上的鄰居,其實也算不上是多惡鄰,樓上的經常整天發出各整噪音,敲牆撞地板的,還有早晚每天一定都有拖家具的聲音,早上約6點快7點,晚上11~12點,有時是不定時的。一直拖來拖去的,像是很重的櫃子或桌椅硬拖,因為都不是在我們睡覺時,我們也不敢多說什麼,一方面也是想和氣生財,另一方面也是想說我們的露台可能屬違建也怕被檢舉(二十幾年的舊大樓,露台有1/3的所有權狀),也怕以後三不五時的有驚奇的掉落物……
那種噪音的折磨,有時真的很讓人心煩氣燥,最近有看到喜歡的房子(還沒出手),想把現在住的賣了算了,所以在想:買賣房子時屋主有義務告知家有惡鄰嗎?我怕買了新居碰到更糟糕的,或者買掉舊屋,接手的屋主找我理論~
(當初住進來才知道,買的時候有問仲介前屋主有沒有跟鄰居有糾紛,他說沒有,鄰居都很好相處……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