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居住的社區剛成立管委會,據悉第一次管委會的決議之一,便是找有線電視供應商洽談相關費用,其月費可望比市價低一半,而且由全體社區的月費由區分所有權人繳納的管理費支付。
但重點是,並非所有的住戶都需要第四台,且當初購屋的合約中公共設施也無包含第四台的收視,現在據了解部分住戶已自行裝設無線電視或MOD,也還有一些住戶並無收看電視的需求。想請問管委會這樣的決議到底有無效力? 選擇裝設第四台應該是屬於私領域的事物,應非屬公共設施,且並非所有住戶都需要裝設,在此想請問幾個問題?
1. 管委會可以逕行做出把第四台納入公設,由社區住戶共同繳納的管理費支應的決議嗎? 是否可要求管理費應針對有無收視需求的住戶有差異化?
2. 如果需要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其門檻為何? 難道只要超過半數同意通過,我們這些沒有收視第四台需求或已選擇其他系統者,都要被迫所繳納的管理費花在應該是屬於私領域設施的費用嗎?
3. 如果管委會決定這樣蠻幹,也不去調查到底多少住戶有需求,罔顧其他無架設第四台需求的住戶權益,這樣其他住戶有何救濟管道? 可以拒繳管理費嗎?
以上問題,煩請各位有經驗或懂法規的先進解惑,雖然每個月平均分攤約200元的收視費用,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但對於無收視需求的住戶來說(也不知道是多數還是少數),難道就得被逼迫所繳納的管理費去負擔這筆費用?
感謝
差異化??
多數新大廈或社區,都會設置好電視訊號接頭到各住戶家中,要怎樣差異化,就是把不想看的住戶線,在外電氣箱截斷??
還是不看的人,管理費減收200元??
但有些住戶還會偷接,管委會或業都還要定時浪費時間查線.
另外,有些電視訊號是有混入社區的監視器畫面給住戶看,若線路截斷,他們也喪失其他的權益.
區權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門檻高,但第二次則較低,但規約有規定者,依規約.
拒繳?
上法院只有輸,不是您認為不合理就用此手段來處理,不也是蠻幹?!認為不合理,可以依法提出開區權會去決議.
既然這麼關心社區事務,建議加入管委會或連署其他住戶意見,才能依您想要的做出改變或您認為合理的方式去執行.
社區就是這樣,很多人只會私下講,真正要上台講時,都表示沒有意見...您真的可以好好去每戶詢問連署一下,到底是真的其他人也是需要或不要,而不是自己認為可能是這樣、那樣或聽別人講怎樣的,因連署時就見真章了.
管委會權力,可以找一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及最主要的您的社區規約.
andora wrote:
我現居住的社區剛成...(恕刪)
管委會的成員 是妳們住戶組成的!!
妳不能漠視 有需求的住戶的需求!!
如果是妳繳的管理費支付 當然妳只是所有住戶的期中之一
有多少戶不看第四台?? 妳有調查過嗎?? 管理會自治有問題可以再區分所有人提出!!
只是妳一定被砲轟 要看的人一定比較多!!
管理會的支出 剛成立的管委會 都可以決定 後慢慢修改 畢竟換主委後就有可能改!!
對全體住戶有利的事 我想管委會站的住腳 也會比較得到大家支持!!
第一次區權會時還蠻多人出來爭取當委員的。
據我所知道的,無裝設第四臺需求,或已自行裝設其他系統者就有十來戶,並未有正式管道統計,但似乎很多人都選擇默不吭聲,因為沒有人想當釘子戶,每個月200元的開銷也佔了管理費的15%,也不可謂不大,這部分對於某些住戶用不到就是用不到。
我無意要當奧客,樓下的閱覽室或健身房等公共設施,我也沒用過,但要花錢增加器材或書籍,我絕對不會囉嗦。
但我總覺得裝第四台這種事,跟前面不能類比,
第一,看電視是在私領域裡,依個人喜好所為,有人根本家裡不想裝電視,要看的話現在還有MOD及許多數位電視系統等選擇,為何要被一個第四台業者綁住?
第二,社區住戶有裝設第四臺需求者,可以聯合跟系統商談價錢,費用由這些有需求的住戶分攤,不瞭解為何要跟管理費綁再一起, 這種事做到使用者付費有困難嗎? 如果以怕被偷接、線路截斷的理由,強制無使用需求者一定要跟著繳費,這邏輯不是很奇怪嗎?
第三,管委會的權責是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第四臺既然不是購屋合約或社區規約中的公設,要把它新增納入公設這個過程,難道不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
其實以上的想法我都有跟主委或幾個管理委員反應過,但沒得到實質回應,目前較想了解的是,管委會已決定這樣做的話,我能採取甚麼辦法?前面有提到去參加管委會,是旁聽的身分嗎? 非管委可以提案否決前次決議嗎? 或是要等到明年去參選?
提到區權會去表決推翻,這樣是否變成參加門檻、表決通過的門檻是在我這邊,亦即要有3/4以上的住戶支持才生效?
最近實在被這事搞得很煩,總覺得我並不理虧,但面對強大的利益共同體,有時會覺得就算了,當管委還真不錯,由這種事情類推,以後有團購優惠,即使是私領域的東西,只要去串聯需要的住戶構成相對多數,就可以由管理費買單,我碰到的情形簡單來說不就這樣嗎?
andora wrote:
我現居住的社區剛成...(恕刪)
andora wrote:
要參加管委會也要選...(恕刪)
妳有時間來發問 還不如去研究一下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社區有150戶 應該每個月都要開會 可以問問物業管理公司的保全或總幹事
何時開會 提出妳的意見 當然妳也可以藉此 私下 聯合不看的住戶 提出異議
既然占了15%的管理費 或許妳看得很重 那就去提出 但怎麼決議 出席住戶都能投票!!
也會寫成會議紀錄 公告給社區住戶 但我真的不知道有何意義??
買的起房子 計較這個200多元的管理費 會不會太傷神了
不過無論如何 請自己下功夫 法歸法 政府機關 也只是在背後監督
實質上幫不上妳
剛成立的管委會 沒有一定的規矩 或許主委也不懂 也靠物業公司幫忙
如果妳的聲音夠大 或許也會更改 只是 換另一方有意見 妳能接受嗎??
andora wrote:
這種事做到使用者付費有困難嗎?
版主認為不難,那是否可以列舉如何控管?也許管委會沒想到或沒能力,您可以提供方法,不是嗎?
您認為第四台不是公設,那請問您認為,社區是否有義務提供無線電視(數位電視)的訊號?其實在許多社區這是列為公設,但常在設置上遇到許多問題,如:雜訊、維護費...等,也許因為這樣,所以管委會直接轉成第四台方式解決而已.
又或許,管委會接到許多陳情希望這樣做呢???
andora wrote:
開銷也佔了管理費的15%
150戶,總管理費20萬??這麼少,您們是坪數少?還是管理費依戶算,不是依坪數算?
andora wrote:
我能採取甚麼辦法?前面有提到去參加管委會,是旁聽的身分嗎? 非管委可以提案否決前次決議嗎? 或是要等到明年去參選?
管委會開會,照理會公告,住戶都可以參加討論.非管委提案否決,可以呀!大家不是已建議您連署了嗎?把連署書提給管委討論或召開區權會決議,區權會決議效力最大.
andora wrote:
提到區權會去表決推翻,這樣是否變成參加門檻、表決通過的門檻是在我這邊,亦即要有3/4以上的住戶支持才生效?
看來,您還是沒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看仔細,但社區規約是優先要瞭解的,因為許多是以社區規約為先.
參加、表決門檻跟您有何關係? 難道您認為今天是管委會召開的,門檻就會變嗎??
第一次區權會門檻高,但同議案第二次召開,則變很低,請自查相關規約.
andora wrote:
第一次區權會時還蠻多人出來爭取當委員的。
andora wrote:
最近實在被這事搞得很煩,總覺得我並不理虧,但面對強大的利益共同體,有時會覺得就算了,當管委還真不錯,由這種事情類推,以後有團購優惠,即使是私領域的東西,只要去串聯需要的住戶構成相對多數,就可以由管理費買單,我碰到的情形簡單來說不就這樣嗎?
管理公眾事務,本來就很煩,沒人說您理虧,只覺得,您既然說不合理或管委好做,您就可以爭取為住戶謀福利而已.
所以您認為,這麼多人要選管委,也是有好處?
這是有這種心態的人,所以許多社區到後來,都沒人要當管委及管理事務,總被覺得有好康的....
建議您好好瞭解社區規約及公寓法,然後把不該之行為,開區權會決議,列為規約管理、管制項目,杜絕管委做私人或利益輸送問題.
andora wrote:
就是有研究過還不了...(恕刪)
一開始妳沒說幾戶 繳多少錢 易引發誤會
我們社區 半年繳 4萬多 平均一個月含公電要8000左右 一坪100
我們開會的共同意見 就是大家繳管理費讓費用達到一定金額
然後降管理費打9折 才省荷包比較有異議 誰有空去管理這些小錢!!
所以我不會在乎那200 因為回饋社區 畢竟妳還有其他公設要用 將來你個人也是用的到
妳的狀況是
150戶分攤下來200多 其實也很貴!! 150戶都入住了嗎??我想也有一定時間才有辦法讓住戶充分表達意見
想當然而知 當主委的難處 做了 決定 被否認 還是無給職 是妳怎麼想!!
重點再於妳怎麼做!!
連怎麼開會都不清楚 我想妳要用心去了解管委會的運作!!
重點再於新社區 新規定 會計較不是問題
而再於妳自己的看法!!
我們網友也只是提供意見!!
是我 不會計較 因為 今年不裝第四台 不代表我以後不裝!!
會專心在我的工作上 當然有空 有要關心一下管委會的會議記錄!!
錢也不能白繳?!!
重點 民主實代 少數服從多數 多數尊重少數!!
只要妳的聲音能在區分所有人上發聲提出異議 多少有用 畢竟是新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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