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年初買了的剛完工的新成屋,上個月剛搬進來住。
這兩天向由建商代管的櫃台尋問公設(跑步機、SPA等)的使用辦法,櫃台回答因為管委會尚未成立,所以沒有點交,無法使用。
只是照我目前看來,目前銷售與入住的戶數太少(本棟樓26戶目前只有4戶入住),要等到過半成立管委會遙遙無期,且看來建商不給用公設的主因是因為還在銷售中,不想有使用過的痕跡吧?
所以想問,未點交的公設無法使用是常態嗎?
還是應該開放使用,點交前保持狀況良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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