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 與樓下鄰居的漏水糾紛

小弟家是電梯大樓 近期廚房水槽只要水量太大(例如一盆水倒下)
樓下鄰居就會反應他家廚房會漏水 而且損壞部分裝潢
因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
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
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個人對此條文的理解是
"地板內管線就是由上下層屋主分攤
除非是一方有過失 實務上通常指裝潢加工導致水管破壞
若正常使用還發生漏水 則應由雙方分攤??"(有誤請指正)
目前鄰居說修理水管的費用由雙方分攤 可是他家裝潢損壞部分要我全額負擔
問題:
1.如果鄰居改為主張 因為該管線顯然是我家的管線 也只有我家在使用
而要求修水管的費用須由我全額負擔 這樣他站得住腳嗎??
2.該條例沒提到裝潢部分 如果修水管費用是雙方分攤
那他家室內裝潢毀損的部分 有權要求我全額負擔嗎??
還是說 既然修水管是均攤 那麼室內裝潢也該均攤??
3.我是否可以主張 對方應該舉證漏水問題是出於我家的"過失"造成水管破壞
(亦即水管若僅是自然老化漏水 則不算我家的過失)
若對方無法舉證我家過失 則他家裝潢修繕是他家的事 我不需分擔??
先謝謝各位
2014-06-19 3:16 發佈
有個點不太明白
樓主說得「樓下鄰居就會反應他家廚房會漏水」
是指他家廚房頂上的外露管或是天花板會滲水嗎?
假設我的解讀沒錯
那...樓主,問題很單純
管線專屬你家洩水使用
使用後正常的老化等原因漏水、漏水導致其他的損失
都是你的責任
沒有「共出」這樣的狀況
但假設這個漏水
是例如樓下本身裝潢天花板時打穿管線
則當然他自行修復並負擔損失

我想樓主錯誤解讀了文字
用個簡單的問題讓樓主思考
請你先用旁觀者的角度看第三點
---------------------------------------------------------------
3.我是否可以主張 對方應該舉證漏水問題是出於我家的"過失"造成水管破壞
(亦即水管若僅是自然老化漏水 則不算我家的過失)
若對方無法舉證我家過失 則他家裝潢修繕是他家的事 我不需分擔??
---------------------------------------------------------------
如果所有的問題都可以用自然老化解決
也因此都沒過失
都要舉證這種明顯的損失成因

那...樓下的鄰居直接動手封死所有天花板的管線
這樣最一勞永逸、不用吵、不用舉證、不傷和氣
那樓上的生活怎麼過下去?


版主,該條文不是這樣解釋的,不要硬凹
認賠吧
對樓下動之以情,請他幫忙負擔一些,才是解決之道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