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主角:劉xx(退役軍官)年齡約60歲上下。以下以劉某簡稱
因果關係:十幾年前劉某退役後,搬來我們此社區,不幸的本人與他當上鄰居,從此惡夢就由此開始了。劉某居住幾年後,因工作失利,開始撿資源回收,至今已七年多了,生意越做越大,把家裡跟轎車當倉庫用,搞的社區環境非常的髒亂,不時會有惡臭傳出及小強亂竄,與劉某溝通多次都無效,請管委會及環保局出面處理都沒用,所以我家人與劉某多次大大小小的爭質不斷,劉某還把軍中管理小兵的口氣帶出來與我家人恕罵,也請警方來協調,最後也都忍下來不與他計較,甚至還要求我們不能在家門前燒金紙(家中有擺神明,初一 十五會拜拜)及污水不能流入劉某家門口(洗車時的污水),處處針對我家人處理家事。
案發當天:某日一早一如往常的在家門口燒金,劉某就氣充充的來警告我家人不要燒金紙,我們當然不理劉某在旁的大呼小叫,最後劉某直接把金桶踢倒,在警方面前推倒我家人,所以已經忍無可忍了,決定提告。
提告日:3月19日陪同家人至台中地方法院,原本想說與劉某在檢察官面前提和解並要求別再針對我家人處理家事,白紙黑字由第三方公正人作證,以後井水不犯河水。此時讓我意想不到的事,他竟然不和解,也不當場道歉,甚至還要求我家人賠賞他的精神損失(口氣相當不好),當然此時一定調解失敗,下次法院見。
俗語說:”百萬買房,千萬買鄰居”。遇到這樣子的惡霸,只能說上輩修的福份不夠,被他的行為”吃夠夠”。
難道這樣子的行為真的不能用法律來治裁嗎?!
就這樣一定要長期被欺壓嗎?!
真的要等到那天劉某拿刀衝進我家來,有人見血了,才能將他繩至於法嗎?!
心裡真不是滋味…..
如有同樣經驗的網民們或有好的意見者,請留言讓我得知各位的寶貴經驗。感謝…
以下我附上google的街景圖,當然現在的生意更好了,及案方當天的監視器錄影{1分43秒處}無聲音。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rL8Cnj6tt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