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
管委會有權力
不准住戶私自裝鐵窗
或是在門外擺鞋櫃
但是最近聽到一位同事
說他家位於大樓的中庭區塊
那一整棟都是陽台進出
其中有些住戶
抱怨.因為風大.導致陽台的門.不好輕鬆開關
最後管委會要求那棟住戶全數在陽台加裝鋁窗
把陽台封起來
費用全部自費.但要同種款式.以保持美觀
可是.因為那些住戶的抱怨
導致我同事必須被強迫再掏出一筆錢來做陽台鋁窗
這樣合理嗎?
那...萬一拿不出錢來加裝的
管委會可以用公權力懲罰?
有甚麼條例可以幫幫我同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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