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入住新居, 但入住之後明顯感受到建商的不積極處理公設, 反到是積極收取投資客的區權人會議委託書, 許多入住的住戶不甘心這樣被占便宜, 也開始串連希望奪下管委會的席次, 但建商聯合目前委託的保全公司阻擋我們的進行, 場地以及開會的宣傳都加以阻撓, 請問是否有前輩能指點一下, 我們該怎麼做才好呢? 謝謝
AlstonLee wrote:
小弟最近入住新居, 但入住之後明顯感受到建商的不積極處理公設, (恕刪)
我的了解,通常建商會積極處理公設的時間點是在管委會成立後,以免人多嘴雜,窗口不一,不管怎麼做都有人會不滿意,通常在管委會成立後3~6個月,就會與建商辦理公設驗收與點交.
AlstonLee wrote:
反到是積極收取投資客的區權人會議委託書(恕刪)
我的了解,法律規定建商要召開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住戶大會,且要過半戶數出席,
在現今大家普遍都在忙的情況下,要在特定通知時間與地點有過半數戶數出席,實屬不易.
在此情況下,代銷為求達到過半出席,通常拜託較熟識或積極的住戶出席,如不克出席,就會徵求出席委託書,以求盡速成立管委會,也讓建商與社區有個共識與辦理公設驗收與點交的窗口
AlstonLee wrote:
許多入住的住戶不甘心這樣被占便宜, 也開始串連希望奪下管委會的席次, 但建商聯合目前委託的保全公司阻擋我們的進行(恕刪)
許多入住的住戶不甘心這樣被占便宜,占什麼便宜?不懂,請明示好了
開始串連希望奪下管委會的席次,-----管委會的委員,是吃力不討好,做好無功,打破要賠的差,難得你們如此古道熱腸,如果你們有意願,幾乎會當選,先恭喜你了
但建商聯合目前委託的保全公司阻擋我們的進行----建商的對口是正式成立的管委會,不是眾多不一的住戶,
建議督促建商盡速召開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住戶大會,並積極主動自薦就好,再來建商就會努力與你们溝通了,
AlstonLee wrote:
場地以及開會---(恕刪)
法律規定建商要召開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住戶大會,是建商的責任,通知.場地以及開會地點,當然也是權責方建商自行決定嘞
在立場上,代銷希望迅速召開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住戶大會,以為結案;投資客也是住戶,當然也希望公設完善好再未來銷售;建商委託的臨時保全公司,只希望社區不要被破壞,真的不用想太多~如你幸運當選委員,希望你保有如今之熱忱,功德無量~
私心.知識.經濟會限制到自己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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