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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想說從大社區換小社區,結果遇到優良管委會。

買了一個新市鎮的房子,但是我有點傻眼。
入住率不高,應該很多都是投資客吧~~~~~~





各位住戶您好:

依據本社區6月9日所有權人臨時大會會後相關事項說明:
1.請記得汽車位是5號機車位就是5號,請務必遵守,尚未領取第2副遙控器的住戶請記得盡快至1樓管理員室領取。
2.機車位因故停不進去,或需要增停機車位的住戶請至1樓管理人員告知,將暫為安排臨時機車停車位,日後還是依據汽車位之號碼停放機車位,多餘車位仍採取1年1期租賃制,租賃實施日期待機車位規畫完畢後。
3.機車位將循正常管道與依據法規,7月份委託物業公司協助 申請重新規劃統規格機車位,但需2-3個月時間-且需與建商溝通協調等後續事宜。
4.機車不可騎至B2與B3,汽車位旁亦不可放置金爐與停放機車-如有金爐存放位置可至1樓與管理人員告知協助於本社區B1垃圾存放室放置。
5.本社區相關法令將於7月16日正式生效,也會於7月7日前將相關法條規章製作成冊,提供各位住戶告知,請大家務必遵守,若有不懂之處可於7月11日後至社區辦公室告知總幹事協助處理與告知。
6.社區1樓已有紅樹林免費提供第四台與Wi-Fi(24M),帳號為XXXXXXXX,密碼為XXXXXXX,供您參考。
7.本社區相關訊息務必請所有權人告知租賃你家中的住戶,避免訊息不暢通。
8.為落實社區管理與本社區住戶資料建置,請大家務必於7月12日前繳交住戶基本資料,以便日後政策執行。
9.社區建置逐步慢慢依相關法另及大家務必共同遵守之社區理念。
10.請本社區住戶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第2款與第16條辦理。條例中註明罰款可由4萬元到20萬不等,請點閱法規。
11.請本社區住戶於102年7月15日前將原本不屬於公共空間(鞋櫃、鞋子、椅子、畫)等等請全部移回置原本的家中,請大家以家的概念為出發點,營造社區的高品質。
12.以下為相關與本社區住戶詢問過之案例-供各位參考。
3.1 大廈樓梯間 門口不得放鞋子、鞋櫃、踏墊等雜物 ,請點閱案例1。
3.2 1雙鞋也不能放在大門口,請點閱案例2。
3.3 我買三戶在同一層,請點閱案例3。
2013-06-10 14:0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社區 管委會
文中提到,以家為概念~~~~

我在意的是連"踏墊"都.....

這是以家為概念?以監獄為概念吧~~~~
我害怕的是 春節時貼春聯會被管委會糾正喔
我有預感 這個會取暖失敗

先佔個位置
Dirk-Nowitzki wrote:
文中提到,我在意的是連"踏墊"都.....

這是以家為概念?以監獄為概念吧~~~~...(恕刪)


不是本來就該收進去嗎??梯廳是屬於公共非專屬區域吧,法令上似乎是這樣解釋的,看不出來管委會有何不當或"水母"之處哩。還是管委會這樣做對你的生活造成妨礙會侵擾??
我知道發這文...法理上我不對啊。

板上太多道德家了!!

只是給大家參考參考
我們社區管理的很優良。
呵呵
取暖失敗+1

樓主房子要不要便宜賣?
我沒有要取暖!

就怕房子變便宜 呵呵

只是怕春節不能貼春聯
Dirk-Nowitzki wrote:
買了一個新市鎮的房子...(恕刪)


罰單你負責付?

其實也沒有很多 三千到一萬五 並且在改善前可以連續處罰而已。

另外春聯並不在施行細則中包含的雜物、廣告物以內,你可以安心貼
我會遵守啊~~我也常常誤闖紅燈,然後去繳罰款,繳完罵自己不夠小心

我遵守啊,幹嘛要繳罰款?
我愛我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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