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在幾年前買一塊臨路的農地種植蔬菜,這塊地的裡邊(不臨路)有一家工廠,一直都經由我家土地進出
當初買這塊地時有詢問工廠是否要買一條路進出,但工廠拒絕了
目前家父也有留一條八米寬大約30多坪的土地給工廠進出
買地時前地主要求在仲介的買賣合約備註,要一條通道借給工廠進出,我爸也沒反對,請問這樣有法律效力嗎?
我擔心這30多坪給工廠進出的土地會變成既成道路,以後拿不回來了
我們花錢買的土地,以後世世代代都要留給工廠進出,這樣好像也不合理吧!
1/15
家父是依開價買的,完全沒有殺價,並沒有扣掉這30坪的土地的價差
前地主與工廠是親戚,如果要扣掉這30坪的土地的價差,前地主可直接分割給工廠不是更好
怎麼會同意有但書?說來話長
買這塊地是因我們鄉下老家祖厝位置如同工廠一樣沒有臨路,60年來都經由隔壁鄰居三合院門前外面出入
鄰居跟祖父及家父輩有60年交情,不覺得有出入的問題,後來鄰居蓋起別墅也把路封起來,又不肯賣一條通道給我們
鄉下老家無法出入讓我們很困擾,不得已的情況下只好便宜賣給隔壁鄰居,再來買現在這塊地
家父是很單純的農夫,自己經歷老家無路可走的困境,所以就同意但書,並沒有想到以後的問題
我擔心給工廠進出的土地以後拿不回來,其中一個因素是工廠主人並不是"老實人"
例如:經常把工廠廢棄物和垃圾倒入我們田裡,跟他們勸導時態度又很差,叫我們不要種菜就好了
因此希望從法令上找到合法的方式保障自己的財產
suc22 wrote:
買地時前地主要求在仲介的買賣合約備註,要一條通道借給工廠進出,我爸也沒反對,請問這樣有法律效力嗎?
我擔心這30多坪給工廠進出的土地會變成既成道路,以後拿不回來了
我們花錢買的土地,以後世世代代都要留給工廠進出,這樣好像也不合理吧!
明知不合理,為什麼還要同意?
民法
第 787 條 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時,除因土地所有人之任
意行為所生者外,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
前項情形,有通行權人應於通行必要之範圍內,擇其周圍地損害最少之處
所及方法為之;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並應支付償金。
第七百七十九條第四項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第 788 條 有通行權人於必要時,得開設道路。但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
付償金。
前項情形,如致通行地損害過鉅者,通行地所有人得請求有通行權人以相
當之價額購買通行地及因此形成之畸零地,其價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
能協議者,得請求法院以判決定之。
JIN DER LAND OFFICE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