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翻社區管委會的不平等條約

小弟家住板橋,我們社區公設20%,地下室的汽車停車位是用抽籤的,一年抽一次(很公平)
那小弟家的社區呢有個非常不公平的地方。
就是地下室的機車停車位有220個,那我們社區共有200戶,所以應該是一戶可以分配到一個機車車位
但是呢我們社區已經有18年的歷史了,以前的機車車位需求是供過於求的,所以有些老住戶呢就一戶占了3個機車位。有些住戶有2個車位。那導至於現在新進的住戶是沒有機車車位的。需要排隊等人退出才能進位。所以真的是非常的不公平。
反映給總幹事他說:沒辦法,因為管委會開會通過是一戶可以最多擁有三個機車車位。那這個開會的住戶委員呢都是那些~既得利益者~所以推翻不了。到了年底開全社區的住戶大會呢,有一個車位的住戶占大多數,因為他們不影響所以沒意見,或許是怕得罪老鄰居就不敢有意見,導致都推翻不了這個該死的不平等條約。
不知道有沒有大大能夠提供我好意見來推翻他們!讓這社區回復到居住的公平正義
目前社區機車位的遊戲規則是:(可以擁有三個)(房子過戶可以把位子讓給跟你買房子的人,根本就世襲制)(沒車位的就來登記,有人退出就可以進位)

PS:每戶都有占20%的公設,為什麼沒車位的人要求要一個機車位都沒辦法呢?真的很不公平
2012-09-23 20:17 發佈

waterumaga wrote:
小弟家住板橋,我們社...(恕刪)


你就出來選主委,推翻這個不合理的規定。

很多社區之所以會有一堆不合理的規定,起因於沒人要做管委會,結果就是少數做管委會的人決定一切。
簡單,既然是舊社區,就再畫吧
就請管委會要不每年抽籤,不然至少新劃車位讓至少每一住戶都一車位
我們社區主委就是這麼幹的
沒人敢厚臉皮反對,因為他們佔這萬年車位也佔太久了
出來選主委
力攬狂瀾~~
tenrivers wrote:
簡單,既然是舊社區,...(恕刪)
出來選主委 就算選上也沒有用啦
你提議的問題 還是要經過投票表決
既得利益者 已有相當的默契
投票表決 你一定輸
這就是多數暴力
注意表決內容表達方式:
1. 反對一戶一停車位的舉手
2. 同意一戶一停車位的舉手
您覺得哪個會比較容易達成您要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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