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家住板橋,我們社區公設20%,地下室的汽車停車位是用抽籤的,一年抽一次(很公平)
那小弟家的社區呢有個非常不公平的地方。
就是地下室的機車停車位有220個,那我們社區共有200戶,所以應該是一戶可以分配到一個機車車位
但是呢我們社區已經有18年的歷史了,以前的機車車位需求是供過於求的,所以有些老住戶呢就一戶占了3個機車位。有些住戶有2個車位。那導至於現在新進的住戶是沒有機車車位的。需要排隊等人退出才能進位。所以真的是非常的不公平。
反映給總幹事他說:沒辦法,因為管委會開會通過是一戶可以最多擁有三個機車車位。那這個開會的住戶委員呢都是那些~既得利益者~所以推翻不了。到了年底開全社區的住戶大會呢,有一個車位的住戶占大多數,因為他們不影響所以沒意見,或許是怕得罪老鄰居就不敢有意見,導致都推翻不了這個該死的不平等條約。
不知道有沒有大大能夠提供我好意見來推翻他們!讓這社區回復到居住的公平正義
目前社區機車位的遊戲規則是:(可以擁有三個)(房子過戶可以把位子讓給跟你買房子的人,根本就世襲制)(沒車位的就來登記,有人退出就可以進位)
PS:每戶都有占20%的公設,為什麼沒車位的人要求要一個機車位都沒辦法呢?真的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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