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先前有在01上發問過關於我們家鄰居占用公用走道的問題...如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923110&p=1
我住的大樓雖然很多年前有選過管委會,並由我們家鄰居擔任主任委員,但因為並未向政府機關報備,所以有很多問題不能透過政府機關的介入來解決...
最近因為大樓破舊需要整修,所以有住戶提議要成立政府機關認證的管理委員會,但是主任委員便馬上說了:要向政府機關報備的管理委員會每年需要繳交三萬塊...一聽到這句原先提議的住戶便沒有聲音了!
沒辦法大樓整修繳交了不少費用了!大家平日也是勒緊腰帶在生活的.
我因為有懷疑所以有打電話到1999並轉接到台北市政府公寓管理科,管理科的人回覆是說:只要拿文件回去填寫並備妥資料就可以了!況且政府機關沒有在收這種錢...
我自己上網查詢也沒查到需要繳交費用這種事情,但又怕自己會不會漏掉什麼(其實我是站在成立管委會這邊的),所以希望透過01發文請教可能有相關經驗的大大們~請提供我意見

先謝謝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