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鄰居是新搬來的住戶,
養了一隻拉不拉多和小型鬥牛犬,
在這之前就常不定時的聽到鄰居的咆哮和狗的哀號聲,
不過大約都在十分鐘內就會結束了,
但就在昨天晚間6點左右,
他們家傳出狗很淒厲的哀號聲,
一直持續快一個小時才結束,
本來我想去一探究竟,
但當時家裡只有我一人,
再加上和對方不熟的情況下,
也不知道如何著手瞭解....
另外他們虐狗都在自家的圍牆內,
我既沒證據,也沒親眼看到,
這樣可否報警處理?
我家也有養大型犬,
一般來說大型犬是不輕易大聲且持續哀號的....
airbag wrote:
可不可以用DC錄影,把事發地點和影片PO到一些動物愛好者的討論區,讓他們處理...(恕刪)
此舉並不明智 , 且有違法之嫌..
POST樓主已說明的很清楚了..
夢想奔馳 wrote:
我既沒證據,也沒親眼看到, 這樣可否報警處理?
...(恕刪)
POST文樓主今天如因樓主你的慫恿下在網路上公怖鄰居資料會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 恐會吃上官司..
連帶的樓主會不會而背上唆使他人犯罪之嫌是不是也該想一下...
關於此一情形有動物保護法 , POST文樓主如有明確的人事時地物證明 , 可以去函相關機關檢舉..
這類事情並非公佈在網路出來讓大家予以譴責就可以解決的
養主如反駁 - 他只是在處罰寵物做錯事情 , 那麼原本的虐待一詞就很難成立 , 事後對公佈他個人資料與不實指控秋後算帳時 , 恐後悔之時以晚..

如可以用網路制裁一個人 , 那麼法律規定就蕩然無存了..
然後自己也選在這時間出門,裝作巧遇的樣子
打個招呼:哈囉!!你最近才搬來的丫?住的習慣嗎?
我上次看到你家的狗很可愛耶!!他們叫什麼名字丫??
我家也有養狗,他們下次可以一起玩.........
不過......昨天我好像聽到他們一直在哭??是不是受傷了丫??
先刺探一下敵情,看對方是否真的在虐狗
也可順便知道對方的態度
才好決定是否委宛勸說就好還是直接告訴動物保護團體
airbag wrote:
那可不可以『疑似』虐待動物的事件,用DC錄影...(恕刪)
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規定:「有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一 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者。
二 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者。
另按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違法監察他人通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執行或協助執行通訊監察之公務員或從業人員,假借職務或業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準此,妨害秘密罪所規範之重點,在於『無故』侵犯他人隱私,亦即,如無正當理由或無法律依據時,即符合該罪之構成要件。..

如在私人領域就會有問題 , 若是在公共場合則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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