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小弟住台北市某區的老公寓,
最近看到一樓的鄰居在地下室施工,而且看起來是想佔為己用,
這是合法的嗎?
小弟印象中地下室也算是公共空間,這樣算違建嗎?
姑且不論這鄰居一樓門口都自己停車,
住一樓當路霸停自己的車無可厚非,反正我們這邊路霸比野狗還多,
但連機車都不讓人家暫停(停了不是被放氣就是搞些小動作),
聽鄰居說曾口頭上跟一樓提過,但結果不太愉快,大致上就是當成牠家的房子在裝潢。
最近聽到鄰居在講地下室裝潢的事覺得越來越過份,
這種情形應該如何檢舉或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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