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於是新大樓管委會也是新成立的,在第一次管委會更換保全時沒有告知住戶,那時住戶與委員吵的很大,也在不久後召開住戶會議,在會議中主委提及先讓目前更換的保全試用三個月,到期會先詢問住戶的意見後再行決定是否與目前的保全簽約或是另尋新的保全,但在日前公布的會議記錄中記載,管委會已私自與保全公司簽訂合約(沒有詢問住戶意見),且生效日在12月1日起,請問我們能用什麼方式申訴管委會失職,並給予適當的約束

Louis0511 wrote:千金買房萬金買鄰,萬萬金買好的管理及管委會
由於是新大樓管委會也...(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