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
目前大樓管委訂定了新的停車場規定
所有住戶的車輛需貼上大樓印制的停車證(直徑約十公分圓型大小)
並規定未張貼於汽、機車前方規定明顯處者,不得將車停入大樓停車格內
我想問的是,這樣的規定合法嗎??
車位是買房時購買的,管理公司可以限制住戶因無張貼停車證,就不得進入地下室
停至自己的車位中嗎??
但並不是完全就不能進入 而是當有任何因素導致會有非停車證的車需要進入時
例如臨時改開其他非同住家人的車要進入 或是親友來訪之類....
只要經屋主(亦或是說車位主人)的通知 或與管理員確認身分後 還是得以允許進入
汽機車須停車證才能進入 主要還是針對防止非住戶進入....
在此想不通的是....為何社區有發停車證 但車位主人不貼停車證?
如果是家中有多輛車 但停車證不夠 應可再申請才是 這是被允許的
如住戶不貼 社區應積極勸導 而非完全禁止停入 畢竟這車位還是住戶買的有產權的~
我個人是認為這樣對社區來說是相對安全的方法 如果能落實的話...
應該沒有人希望自己的社區不夠安全 大多還是希望越安全越好吧~
像我們社區有發停車證 但根本沒啥路用!!
不知是發來幹嘛用的~ 根本沒管制也沒在巡查是否有外來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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