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家有一間位於大安區的好社區大樓~雖然有點舊了
還依然是當地指標性建築~實際使用面積 有四十幾坪的四房
市價應該四千多萬以上有~~但十幾年來 租金沒什麼漲 目前大概四萬多一個月
前一陣子 租給新房客~ 原來是一群人 租在一起的 一人一間房
總共住了五六個人~這樣一人連管理費 大概也才一萬左右
就能住知名社區~ 一個人租套房 也沒比較省
但最近管委會 通知我朋友 說這群人很吵
常常半夜不睡覺 音樂開的很大聲 也常打麻將等等~~
朋友說 這群男女 看來就是標準東區的 流裡流氣類型~~
出門一定穿很露 男女都有刺青 不知有多少錢 出門一定背名牌包~
朋友也搞的有點 不想太租了 如果情況沒改善
違約賠一二個月 也要叫他們走了
房客要慎選說!!
不要讓一些 本來不夠身份地位的 進來壞了社區的名聲
標題和結論完全無關,只是想藉文顯富。真是救不了你!
"房客要慎選說!!<-->不要讓一些 本來不夠身份地位的 進來壞了社區的名聲"
上述二件事實在沒什麼關係,尤其是"不夠身份地位"這部份要怎認定?
那撿大騎勁戰時,算不算===>不夠身份地位
撿大扮成小黑人時,算不算===>不夠身份地位
撿大懷舊開著小破車時,算不算===>不夠身份地位
引自撿大文章-->我長大了--->"我開著我十幾年破車,在路上的時候,我也並不自卑,...新家的隔壁棟,平均總價只有我們三分之一(坪數小),我開著十幾年的舊車出停車場"
看起來都不夠身份地位呢!~撿大,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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