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大大,
小弟好不容易買了一間新成屋的房子,一交屋後就馬上入住,最近剛成立管委會,卻告知我所裝的冷氣室外機位置不符需要遷移(原先的位置有點小,放不進去,所以我選擇放在另一邊角落,比原來的位置還隱密,應不致於有外觀影響的問題,而且當初管委會也還未成立,沒有人說不行阿),我該怎麼辦? 請大大們賜教~
感謝
kentsai28 wrote:
了解,但若因管委會未成立前且經建設公司工地主任默許(因為原先規劃的地方真的放不下這麼大型的室外機),是否還有轉圜餘地?請賜教
管委會是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約跟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做事,所以能改規約成你要的形式是最好的方式。
改規約要招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因為你們管委會已經成立,那第一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該才招開不久,要招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難度不低,除非很多其他住戶也想改,才會支持你的提議。不然你要拖延至下一屆定期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再提。但是如果管委會很強勢,有可能很快就提至主管機關處理(管委會不能自行處理)。
不改規約,就只有討論你是否違規?就是討論你擺放主機是否改變外觀?規約(包括跟建商簽的合約內的規範)中是如何規範主機位置?
管委會的委員也是住戶,好好溝通,大家都會是好鄰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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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明看您軟柿子,好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