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看上一間農舍 前屋主前年蓋好以後都沒住過的 當時左邊有一戶也是農舍 正在蓋
成交以後發現隔壁這個住戶把圍牆也蓋好了 他的房子有些奇怪:前面是圍牆約170公分高10米長 中間是他的房子的右邊牆壁 後面又是10米長圍牆 等於說他的圍牆並非一整道完整連續的 而是中間由他的房子的牆壁來連接 這麼一來 他的房子就是緊連著我的左邊的車道了 而且他這面牆壁有四個窗戶 因為他的四個窗戶都是單面透視黑玻璃 裡頭看得出來 外面看不進去 平日他的窗簾是拉上的 他的窗戶很大 做得很高 最高處離地面超過兩米半高 等於我在自家走路 會有被鄰居嚴密監視的感覺
我有三個問題:
1.去年當他知道我與前屋主成交後 就趕著向我要錢 說是圍牆是共用的 錢要我出一半 向我要兩萬元 我把事情向前屋主反映 他就答應出了這筆兩萬元 我的認知一直都是前屋主可能之前與他有協議作共用圍牆 既然他交付了錢 使用權力就延伸及我了 可是昨天隔壁的鄰居說他的圍牆完全在他自己地界上 因此牆壁是他個人的 將來要拆要幹嘛 都是他作主 我就問他:既然都是你自己的 那去年怎麼又拿走兩萬元?他回答的很妙:使用者付費原則!我只覺得自己額頭出現了好多條線:他這個說法的根據是啥?
2.我知道因為他的土地面寬15米 房子面寬10米 他希望他的左面儘量寬 因此他才會把他自己的右側蓋到地界線上。 建築法是否有規定:房子主體不是要距離地界一米以上?那他的房子的蓋法不是違法了嗎?我可以對他的作法做出任何主張嗎?
3.因為他們家不是很規矩的人家:男屋主做鐵工兼賣保險(我剛搬來時:請他做車庫與鐵門等等 事後與他當初所估價格出入非常大 被他騙了超過十萬元 而且工期嚴重拖延 但我仍是給他錢) 兒子讀國中 鎮日遊手好閒 老婆女兒.......,他老婆連做工還不忘記帶兩條腳鍊 唉。男主人的爸爸是老榮民 偶爾會過來,每次來就是大呼小叫,還趴在圍牆頭上盯著我們家人看。這種事情也不只老人家這麼做:因為男主人把圍牆下方墊了一排空心磚 他們一家三代都喜歡趴在牆頭上盯著我們瞧。雖說這樣不違法,但是大家可以想像吧:不舒服!我幾次與男主人溝通 說明我家的家教絕不允許我的孩子這麼做的 當然我們也不喜歡被這樣當動物欣賞啊 最近他們已經沒趴在牆頭上 但是我擔心化明為暗 轉為躲在窗戶後.........我有兩個女兒正值十來歲
我現在正醞釀一個作法:就是在我左邊地界上蓋圍牆 把可能被偷窺的窗戶都擋住 作法也許是簡易的鐵皮 或者是美一點就用南方松。這樣一來,就能免除一直被監視的那種不舒服。當然這樣一來,隔壁的也許就會抗議了:房子採光將大受影響。我想問的第三個問題就是:我這樣做有否違法?甚至 我可否套用他當初的邏輯:使用者付費 要他出一半的費用?
心裡有些掙扎,但是我覺得是他過份在先 我這麼做也只是剛好而已。
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luyjluyj wrote:
我有三個問題:
1.去年當他知道我與前屋主成交後 就趕著向我要錢 說是圍牆是共用的 錢要我出一半 向我要兩萬元 我把事情向前屋主反映 他就答應出了這筆兩萬元 我的認知一直都是前屋主可能之前與他有協議作共用圍牆 既然他交付了錢 使用權力就延伸及我了 可是昨天隔壁的鄰居說他的圍牆完全在他自己地界上 因此牆壁是他個人的 將來要拆要幹嘛 都是他作主 我就問他:既然都是你自己的 那去年怎麼又拿走兩萬元?他回答的很妙:使用者付費原則!我只覺得自己額頭出現了好多條線:他這個說法的根據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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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是前屋主給的
給了就算了 , 想那麼多
2.我知道因為他的土地面寬15米 房子面寬10米 他希望他的左面儘量寬 因此他才會把他自己的右側蓋到地界線上。 建築法是否有規定:房子主體不是要距離地界一米以上?那他的房子的蓋法不是違法了嗎?我可以對他的作法做出任何主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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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你的房子 , 也都沒有違建?
不然只是冤冤相報
3.因為他們家不是很規矩的人家:男屋主做鐵工兼賣保險(我剛搬來時:請他做車庫與鐵門等等 事後與他當初所估價格出入非常大 被他騙了超過十萬元 而且工期嚴重拖延 但我仍是給他錢) 兒子讀國中 鎮日遊手好閒 老婆女兒.......,他老婆連做工還不忘記帶兩條腳鍊 唉。男主人的爸爸是老榮民 偶爾會過來,每次來就是大呼小叫,還趴在圍牆頭上盯著我們家人看。這種事情也不只老人家這麼做:因為男主人把圍牆下方墊了一排空心磚 他們一家三代都喜歡趴在牆頭上盯著我們瞧。雖說這樣不違法,但是大家可以想像吧:不舒服!我幾次與男主人溝通 說明我家的家教絕不允許我的孩子這麼做的 當然我們也不喜歡被這樣當動物欣賞啊 最近他們已經沒趴在牆頭上 但是我擔心化明為暗 轉為躲在窗戶後.........我有兩個女兒正值十來歲
我現在正醞釀一個作法:就是在我左邊地界上蓋圍牆 把可能被偷窺的窗戶都擋住 作法也許是簡易的鐵皮 或者是美一點就用南方松。這樣一來,就能免除一直被監視的那種不舒服。當然這樣一來,隔壁的也許就會抗議了:房子採光將大受影響。我想問的第三個問題就是:我這樣做有否違法?甚至 我可否套用他當初的邏輯:使用者付費 要他出一半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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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的家務事 , 別管太多
你可以在自己的權利範圍內 , 行使合法之事
這是你的自由 , 他人也無法干涉
圍籬的部份 , 建議可以採用種植樹籬的方式
既天然又美觀
例如高大的龍柏 , 竹子 , 或最常見的扶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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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親不如近鄰
每天都要見面 , 不要把關係搞的太糟
...(恕刪)
escudolin wrote:
...(恕刪)
嘿嘿 MR ESCUDOLIN:
人家鐵工大哥早就嗆明在先啦 這是我的房子旁邊 不許種樹 不然樹根會伸進我房子的屁眼裡!別說是高大的竹柏了 他的說法是:只能種草本植物!
個人建議,如要一勞永役,就建高圍牆吧
至少來個3公尺以上,我記得蓋1.5公尺以上的要申請
你自行查查法規,看最多能蓋幾公尺以下
個人覺得,除非以後理與鄰居關係能改善,不然用樹來當遮蔽物,效果有限
高圍牆,我看過有4公尺以上的
當然,品質要好(地基打深點),不然,到時候崩塌,你的鄰居勢必不會善罷甘休
關於上空領界被侵越,你可詢問你鄰居的(寶貴意見及看法)
如果答案你無法接受,那就蓋高圍牆吧
因為多說無異,你也不用跟他客氣了
當初他會這麼蓋,大概也是算準你是外地人,比他晚來,搶佔你便宜
對於這樣的人,不需要客氣了,不然,整天活在他監視下
相信你與家人都不舒服
小弟個人淺見,提供參考
如需蓋高圍牆,大家可以多提供意見,或許哪天我們也用得到
我看過鹿港市區,有人蓋到4公尺高的(應該有)
除非是拿梯子,不然根本看不到
而且看起來挺堅固
其實當時請他做鐵屋工程就大錯特錯了 因為白紙黑字寫明多少錢也能翻 前後遮雨棚加上車庫以及前院鐵門 價差可以超過十萬!還跟我說因為他用了公司的場地 電力 工具 所以在明細裡面還多追了一條五千元的管銷費用 說是要付給他老闆的 我也很懷疑這是他自己編的故事
車庫完工後三星期 第一次下雨 我的新車庫屋頂漏水漏得一蹋糊塗 連帶裡面一些工具通通泡湯 加上還有一組價值不菲的汽車音響 還沒來得及裝上就泡水了 我請他來補屋頂 他開始推三阻四 每次說要查查他的scadual 看看有沒有別的course 媽的咧!夜校畢業在鐵工廠上班還給我落英文! 後來屋頂補了三次 每次都說沒問題 但是一下雨又漏水 最後我自己受不了了 教他去剪一大塊平面鐵皮 直接貼在漏水處周圍用矽利康補起來 這才止住了 可是我的新車庫就成了貼狗皮膏藥的光頭了!
我念在新鄰居分上 錢照付 見面照打招呼 可是一漏再漏 前後遮雨棚也分別在漏 每次請他來 都要三催四請 還要忍受他大放厥詞 口吐一些專有名詞 動輒專業考量! 還有一樁過分的事:
我的車庫因為早先已經付了二萬元的圍牆使用費 因此請他搭的時候靠著圍牆 當作我的共用壁 可是他老兄搭成這樣:
我的鐵皮牆壁內縮 下雨時候水就沿著鐵皮的凹槽流進來 滿地都是水 我請他加個白鐵水溝 他就把鐵皮牆壁打洞 用螺絲拴住白鐵水溝 把白鐵水溝掛在我屋內 高約我的下巴(我身高176)形成雨水在屋內流動的奇景
最近他要動工自己後院鐵皮屋了 用的是大支工字鋼梁 很大 面積約四十坪涵蓋整個後院 我看了看 質疑他的水要如何排放 是否會流到我屋內(水往低處流 哪跑得掉哇?) 他說牆壁是他的 當然水溝要走牆面上 我說那我去年為何要付那兩萬元?他說使用者付費原則!可是 >>>我哪有使用到呀?
我朋友建議我乾脆沿著他外牆做一大片鐵皮牆壁 用c型鋼做骨架 鐵皮貼上 要多美有多美 要多高做多高(不過得要他先打掉陽台突出的扶手才行) 朋友們意見如何?我想聽聽大家建議!
skyheineken2 wrote:
這位大哥
個人建議...(恕刪)

第 45 條 建築物外牆開設門窗、開口,廢氣排出口或陽臺等,依下列規定:
一、門窗之開啟均不得妨礙公共交通。
二、緊接鄰地之外牆不得向鄰地方向開設門窗、開口及設置陽臺。但外牆
或陽臺外緣距離境界線之水平距離達一公尺以上時,或以不能透視之
固定玻璃磚砌築者,不在此限。
三、同一基地內各幢建築物間或同一幢建築物內相對部份之外牆開設門窗
、開口或陽臺,其相對之水平淨距離應在二公尺以上;僅一面開設者
,其水平淨距離應在一公尺以上。但以不透視之固定玻璃磚砌築者,
不在此限。
四、向鄰地或鄰幢建築物,或同一幢建築物內之相對部分,裝設廢氣排出
口,其距離境界線或相對之水平淨距離應在二公尺以上。
五、建築物使用用途為 H-2、D-3、F-3、組者,外牆設置開啟式窗戶之窗
臺高度不得小於一‧一○公尺;十層以上不得小於一‧二○公尺。但
其鄰接露臺、陽臺、室外走廊、室外樓梯、室內天井,或設有符合本
編第三十八條規定之欄杆、依本編第一百零八條規定設置之緊急進口
者,不在此限。
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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