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anes wrote:當初建商沒有規劃垃圾區原本都是地下室一樓,現在成立了管委會聽說他們開會時討論垃圾放置區想把一樓的多功能教室改成垃圾放置區天~這些人在想什麼這是公設耶,可以因為他們決議就改成垃圾區嗎? 需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後.且制定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