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了千辛萬苦的裝修過程,終於搬進新房子做最後的粉刷收尾工作,想說過不久也可以跟版上的大大一樣,開箱自己的小窩,不料最近隔壁的空屋賣掉,兩星期前開始進行裝修,在進行了屋頂及雨棚拆除後就沒下文了,原來是他們與賣方有糾紛,看起來是嫌房子結構有問題,不想買了,可是,某天的午後雷陣雨後,我家臥室就開始漏水了!

爬到三樓一看,原來是鄰居拆一半的三樓雨棚,雨水直接積在陽台,像魚池一樣,結果就從牆壁裂縫滲到我的房間,辛辛苦苦粉刷的ICI竹碳乳膠漆,瞬間就毀了。


堆滿垃圾的陽台,積水我已經連夜去清空了。

昨天請鄰居跟他的工頭來看,工頭竟然嘻皮笑臉的說:他們就算不處理也沒有責任,我說:那請管委會來看一下你們有沒有責任好了。

看來他們是不想處理了,可是颱風季就快到了,我想我的心臟應該經不起颱風的漏雨吧,此外,對方在屋頂跟後院都讓共同壁裸露出來,如下圖:

因為鄰居打官司不知道要幾年,我們想自己先處理這些漏水點,但一定先得把上面的鐵架等設施移除才能請泥做處理,請問如果他們日後耍賴說我們擅自動他們設施怎麼辦?有什麼方法可以保障我們的權利嗎?


看來是要先移除這該死的鐵架才能重新抹牆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