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交屋的房子有問題,管委會可以插手管嗎?

社區有部分住戶的房子有問題,包括牆壁滲水、廚房及浴室有臭味,大約佔社區的1成左右,我家是沒有這些問題,管委會日前請所有住戶連署讓管委會跟建商協調,日後不排除進行訴訟,日前於區權會得知因為上述原因未解決管委會不想跟建商驗收公設,導致建商發函給社區要求盡速點交,這裡有些問題想釐清:
1.已交屋的房子發生問題,管委會是否有權居中協調且為不點交公設的原因?
2.日後如果真的進行訴訟,我這沒問題的住戶需要分攤訴訟費用嗎(聽說要500多萬)?
2010-06-06 11:43 發佈
Q: 1.已交屋的房子發生問題,管委會是否有權居中協調且為不點交公設的原因?

A:集合住宅交屋應該分兩種,除了各戶跟建商交屋之外,
公設部分的點交,本來就是管委會跟建相進行公設點交。
基本上管委會就是代表社區,本來就有權跟建商進行協商。

如果住戶牆壁滲水、廚房及浴室有臭味,如果跟公共設施有關,
例如外牆滲水,公用汙水管路問題...等等,可能真的要謹慎一點再公設交接,
不然點交完,大部分建商就沒那麼好溝通了。

Q:2.日後如果真的進行訴訟,我這沒問題的住戶需要分攤訴訟費用嗎(聽說要500多萬)?

A:費用當然自由公積金支出囉~畢竟是幫住戶爭取權益,花公費也合理吧。

管委會點收公共設施,及停車場,其實很多地方可以查出是否有符合規定,例如停車位允許100個。卻有150個。那就很好利用這些不符合規定的,區要求所有其他的改善。談判技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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